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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关于实施金山籍人才回流工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2-23

金委办〔2022〕19号

为进一步畅通金山籍人才回流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挖掘、整合、激活本土人才资源,根据《金山区关于落实转型新发展塑造新形象要求 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金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在读金山籍学子支持力度

 

1.加强初高中毕业生跟踪管理。建立区内在读初高中生跟踪管理机制,重点关注考入外区的初高中毕业生,增强优秀初高中毕业生与母校的纽带联系,健全毕业生班主任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对接通道。推动毕业生返回母校开展交流,通过召开暑期返乡学生座谈会、家乡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加强与金山籍学生的情感沟通,跟踪学生发展情况。

 

2.深化“金种子”挂职锻炼机制。鼓励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镇、村居及区内重点行业非公企业为金山籍在校大学生提供暑期短期岗位和全年长期岗位,每年合计200个,并配备专业带教老师,形成常态化挂职锻炼机制。建立“金种子”人才库,每年从当年度在岗服务的“金种子”中评选15%的优秀人员,对其毕业后3年内的就业创业给予优先支持。

 

3.实施高校学生社会实践“知行计划”。探索金山籍高校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回乡实践、高校交流、政策宣讲等活动,帮助在读金山籍学生了解家乡、服务家乡、提高社会化能力。“知行计划”每年运行经费10万元,给予参与“知行计划”的高校每年5名“金种子”挂职推荐名额。

 

二、加强回金择业就业支持力度

 

1.加大见习补贴力度。在金山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享受市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基础上,额外享受区级配套生活费补贴600元/月。

 

2.给予专项就业补贴。对与在金有关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的金山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依申请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其中,给予具有本科学历的申请人一次性就业补贴3000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一次性就业补贴8000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8万元。

 

3.提供就业专项服务。在人才积分认定过程中,对金山籍人才给予专项加分。对在金就业的金山籍青年,提供就近短期住宿支持。对在外地工作的金山籍优秀人才配偶、子女等家属,愿意回流金山的,优先提供岗位推荐等专项服务。

 

三、加强回金创新创业支持力度

 

1.营造以赛促创氛围。探索“创青春”品牌建设,鼓励金山籍优秀青年(大学生)团队参与上海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大赛、长三角乡村振兴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区级及以上各类创业赛事,对在大赛中获得名次的优秀人才及团队,额外给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青创扶持奖励,推动团队孵化、成果转化。设立金山区青年梦创工坊,定期开展路演评审,为优秀创业路演项目给予2—10万元扶持资金,为重点创业路演项目给予10—30万元扶持资金。

 

2.支持团队研发创新。对企业中含金山籍人才的核心团队额外给予创新奖励。其中,对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中的核心团队,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企业升级为瞪羚企业的核心团队,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瞪羚企业升级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核心团队,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瞪羚企业升级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核心团队,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3.健全人才成长机制。构建金山籍青年人才梯度培养体系,对入选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千帆行动”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创业英才开发计划等市级以上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金山籍人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持续加大青联、青企协、青年五四奖章、“鑫青年人才”素养提升班等青年人才项目实施力度,畅通青年人才推优培养渠道,择优推荐参加区优秀人才选拔。

 

四、加强金山籍优秀人才回金发展支持力度

 

1.重塑金山乡贤文化。依托区海联会、留联会、市欧美同学会金山分会、侨联、商会等渠道,重塑金山乡贤文化。加强金山区乡贤联谊,服务金山区内外优秀金山籍人士,每年举办金山乡贤金山行、乡贤回乡座谈会等活动,积极邀请和组织在外金山籍人才回金参观考察、交流洽谈和项目合作。

 

2.鼓励在金合作交流。鼓励境内外优秀金山籍人士在招商引资、人才集聚、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助力家乡发展,为其提供在金家属慰问帮助等保障性服务。

 

3.提供在金服务保障。被认定为金山区高层次人才的金山籍人才,纳入“金英卡”服务范围,可享受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文体休闲、住房保障、健康医疗、生活服务等六大类服务事项。

 

五、其他

 

1.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期三年。

 

2.本实施意见由共青团金山区委员会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