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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研究生打破唯论文不等于不要论文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中国科学报

  近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发布《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标准及管理规定》,破除研究生申请学位须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引发社会关注。近三年来,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贵州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高校都陆续探索在研究生教育评价中破除“唯论文”的改革,让研究生教育更加重视育人过程。破除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已成为高校回应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做法。


  用发表论文作为申请学位的前置条件,曾被认为是保障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其前提假设是,学位论文答辩环节很难做到对每篇论文严格要求,很难为研究生培养质量作出可靠“担保”。学术论文发表需要经过学术同行评审,如果研究生能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尤其是发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索引收录的期刊上,就意味着他们的学术水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这无形之中就将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控制机制从学位论文转换到了论文发表环节。破除研究生教育“唯论文”的同时加强学位论文质量管控,则被认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控制机制向学位论文的回归。


  其实,发表学术论文和普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虽然也有一些研究生通过发表学术论文提高学术素养和能力,但对于大部分研究生来说,独立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可望而不可即,他们只能在与导师、其他教师或师兄、师姐的合作中完成高质量学术论文。从一定程度上说,越是高质量学术论文,作为合作者的研究生的贡献反而越小。这样一来,“要求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保障培养质量”的假设难以成立。


  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跟学位论文质量之间也没有必然联系。在不少研究生教育管理者和科研管理者看来,设置硬指标是要求导师和研究生形成一个学术共同体,在共同的学术工作中,实现培养模式和科研模式的转型,进而实现发表“小论文”和学位“大论文”相互促进的目标。但是,发表学术论文和完成学位论文通常是两件独立的工作。在不少研究生、导师看来,“小论文”和“大论文”能够做到融为一体或者相辅相成的概率并不高,可遇而不可求。


  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要求最终很容易导致各种功利性行为。首先,很多研究生容易建立学业成就主要取决于导师和课题组的认知,认为选导师和课题组比个人努力更重要。第二,很多优秀的研究生选择了短平快的研究选题,忽略了学术志趣和学术探索,反而不利于他们的长远发展。第三,在制度的实际运作中,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最终还是转化为研究生导师的负担。第四,为了完成论文发表的硬规定,不乏研究生“慌不择路”,买版面、找替写、拼凑字数等现象层出不穷。


  学位申请环节取消发表论文的硬性指标或许并不能彻底改变研究生教育评价“唯论文”的现状。不少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认为,在学位授予环节取消了发表论文的“硬规定”固然可喜,但是学术论文仍然是研究生评奖评优、博士生申请和学术求职过程中的“硬通货”。只是在学位授予环节取消发表论文并不足以撼动研究生教育评价“唯论文”的旧习,还需要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进行更为系统的设计和推进。


  此外,还必须认识到的一点是,不能因为打破研究生教育评价“唯论文”而否定研究生“发表论文”的必要性。写作学术论文是基本的学术训练,研究生心中有“发表论文”的意识,有助于他们建立和熟悉科研工作的基本流程和规范。打破“唯论文”并不意味着连这项基本学术训练都不要了。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都有着内在的学术输入和输出的需要。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始终都是一件值得鼓励的学术输出行为。研究生教育评价改革要破除“唯论文”所带来的各种学术行为和学术关系异化,而并非发表论文本身。


  很多高校在改革中强调研究生发表论文“破唯”而非“不要”的共识。有的高校探索了综合评价制度,将研究生成长和发展的各个维度都纳入考量,开展综合评价,发表论文仍然是其中的重要维度。有的高校探索了研究生“小论文”学术评审制度,一方面继续鼓励研究生按照高水平学术发表要求开展学术训练,另一方面也允许学生在申请学位前将未能顺利刊登的学术论文提交内外部同行专家进行学术评审,通过评审仍然可以申请学位。这些都是非常值得探索的实践。(张端鸿,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