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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十二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2-05-02

  人才是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第一要素。科技人才是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力量。根据《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上海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和《上海“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为实现科技引领创新,创新驱动转型,建设更具活力的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科技人才保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需求与面临形势

  (一)上海科技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一五”期间,上海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任务,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局,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搭建人才发展平台,营造人才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科技人才规模不断壮大。R&D人员总量以年均12.52%的速度增长,2008年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超过93人。2009年,上海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2300人左右,约占全国总量的23%。集聚形成了一支包括165名两院院士在内,2300多人规模的高端科技人才队伍。

  2、科技人才效能持续提升。国际科技论文发表量、发明专利产出量和发明专利授权量等科技创新产出增长迅速;连续九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总数占全国比重保持两位数,三次囊括国家科技奖励五大奖项。2010年高技术产业产值达6958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3.2%;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率从2003年的26.5%上升到2008年的29%;在嫦娥探月工程、载人航天工程、上海世博会等国家重大任务中,上海科技力量做出了突出贡献。

  3、科技人才保障明显改善。2009年上海全年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745.7亿元,研发投入R&D经费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2004年的2.11%增长到2009年的2.81%。截至2010年底,建成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67个、市级316个;建成启用上海光源、汽车风洞、65米射电望远镜等科研设施;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成十大系统,累计服务量超过3227万次,其中企业服务量占80%;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了经费支持、技术支撑和装备保障。

  4、科技人才开发显现成效。推进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建设,通过实施国家“QR计划”、“市领军人才计划”、“浦江人才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曙光计划”、“中科院BR计划”、“科技启明星计划”和职业技术管理人才培育计划、新兴产业紧缺人才培育计划等科技人才专项计划,推行一系列科技人才发展政策,以系统集成、重点聚焦和多方联动等多种方式,构筑科技人才引进、选拔、培养体系,在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造就了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上海科技人才发展迎来新机遇

  当今世界,伴随着新科技革命的孕育和兴起,主要发达国家纷纷加快科技创新步伐,抢占新一轮科技竞争和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科技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层次科技人才是确立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因此,人才尤其是高层次科技人才战略地位进一步凸现、竞争更趋激烈,上海科技人才发展进入关键阶段。

  1、加快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成为上海赢得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战略选择。国际上,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竞相制订本国的人才战略、计划,把主要目光瞄准科技创新人才展开激烈的争夺。在国内,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发布和实施一系列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引才、育才计划和政策,科技人才发展受到前所未有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科技人才战略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科技人才竞争力已成为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面对来自国内外的竞争压力,上海只有加快培育和引进科技人才,才能抢占先机,赢得并保持率先发展的战略主动权。

  2、上海科技人才肩负着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历史使命。国际金融危机的实质是科技创新的危机。根本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有赖于科学技术领域里的创新突破和深刻革命。同时,上海正进入后危机、后世博、后工业化时代,原有依靠投资拉动和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已难以为继。对此,上海要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必须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把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上海的资源禀赋决定了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最根本的要靠科技人才及其创造力。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科技人才发展不仅事关当前科技创新发展,而且深刻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使命崇高、责任重大。

  3、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上海科技人才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未来五年,既是上海转型发展、攻坚突破的重要关键期,也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价值实现的重要机遇期。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道路上,势必会遇到一些挑战、压力和约束,但只要应对得当,就可以变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变约束为空间。科技人才在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进程中,自身也将获得更快发展。“国家知识创新工程"、“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上海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一系列国家和本市发展重大战略任务的陆续启动和深入实施,在赋予科技人才使命的同时,也为科技人才发展提供重要机遇。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不仅是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且成为上海科技人才发展的成功之路。

  (三)上海科技人才发展面临新挑战

  面对新形势、新机遇,应当清醒地看到,就整体而言,上海科技人才发展与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高端人才不足特别是缺乏一流的科学家、工程师及其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方式和价值实现途径需要进一步优化,对体制外科技人才发展关注不够;科技人才配置与上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求不相适应,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人才集聚不足,科技人才支撑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效能尚需强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综合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特别是沪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条件保障不完善。究其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制约因素,也有思想观念的认识因素;既有投入强度不够的经济因素,也有创业氛围不浓的文化因素。

  二、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按照“人才优先、国际竞争、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以用为本、服务发展”的指导方针,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完善服务、优化环境中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科技人才结构和发展环境,促进人才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依靠科技人才创造力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上海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更具活力的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转型发展需求,把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人才发展支撑科技发展,用科技发展的成果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

  2、坚持高端引领,统筹科技人才协调发展。着力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兼顾体制内与体制外人才配置相结合,人才(团队)引进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全面带动科技人才队伍整体发展。

  3、坚持创新突破,探索新型管理体制机制。着力破除束缚科技人才发展的体制、政策和思想障碍,注重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人才分布与产业布局相藕合,人才开发与项目研发相融合,推动科技人才结构面向高端研发、新兴产业、本土企业实现战略性调整。

  4、坚持环境营造,激发科技人才创造活力。着力打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工作环境、学术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快创新创业文化建设,鼓励科技人才自由探索、勇担风险,依法保护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动,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氛围。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上海科技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一支规模匹配、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高素质科技人才队伍,有效提升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力和国际竞争力,初步建成支撑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大都市发展的科技人才高地,为推进实施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的国家战略发挥先导作用。具体形成:

  ——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创新创造集聚区。到2015年,每万名劳动力中R&D人员达到123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数达到5600人左右,稳居全国前列;设立“科学家工作室”20个左右、“杰出工程师工作室”50个左右,在世界科技前沿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聚集一批世界一流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占全社会科技活动人员比例达到40%,科技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国际科技论文收录数40000篇,每百万居民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0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0件,知识竞争力进入亚太地区前列。

  ——高效能的科技人才创业发展实践区。到2015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达到3.3%左右,企业R&D投入占全社会R&D投入比重达到70%以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产业结构进一步高端化;实现R&D人员人均经费在45万元/人年以上,全社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科技贷款年均增长15%,科技金融、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投融资机制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培养1000名科技创业家、1000名创新工程师、300个科技成果转化优秀团队,在更高的层面、更大的空间促进、带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使之成为科技人才价值实现的向往之地。

  ——高质量的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区。到2015年,科技人才的体制机制创新和综合环境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形成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机制和开放合作、有序流动、服务优良的科技人才环境;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合作开放、特色鲜明的研发基地体系,其中国家级研发基地130个左右,大科学工程4个左右,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00个左右,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个左右,形成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进一步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张江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全球创新资源的整合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科技人才政策的试验区、最佳宜居城市生活的实践区。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0个左右,培养500名基地管理人才、1500名创业服务人才;培养30000名专兼结合的科普人才与科普志愿者队伍。

  表1 上海“十二五”科技人才发展目标

主要指标

单位

2015

1

每万名劳动力中R&D人员

人年

123

2

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数

5600

3

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占全社会科技活动人员比例

百分比

40%

4

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授权量

600

5

国际科技论文收录数

万篇

4

6

R&D人员人均经费

万元/人年

45

  (四)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围绕上海科技人才发展目标和需求重点,着力推进4支队伍建设。

  1、着力抢占科技制高点,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国家战略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制定《上海市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及配套措施,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创新型科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聚焦上海具有优势的基础性研究和高技术研发领域,以重大科技任务为依托,以国家和本市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科学工程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吸引集聚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通过扩容、配套和递进、延伸的方式,集成实施“QR计划”、领军人才计划、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中科院“BR计划”、曙光计划、东方学者计划、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新BR计划),医学领军人才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引进、选拔和培养计划;设立“科学家工作室”,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集聚资源、加大投入,支持两院院士、“QR计划”人才、领军人才及其他的顶尖学科和高技术带头人领衔创新团队勇攀世界科技高峰;发挥上海对外开放程度高、国内外合作交流活跃等优势,充分利用国际与国内两种人才资源,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争取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落沪,着力造就一支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

  2、着力培育经济增长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以张江高新区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杨浦试点“国家创新型城区”和本市争创“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为契机,依托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研发机构等载体,以应用技术研发项目为纽带,构建一批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创新基地,择优设立“杰出工程师工作室”,大力引进和培养应用技术研发人才及创新团队;依托各类高新技术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科技型企业,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创业人才及团队;依托各类技术转移、创业投资、法律事务、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集聚和培养一批懂技术、善营销的技术转移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一批精通国际规则、善于战略谋划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从业经验丰富、实战能力强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发挥上海产业门类齐全、生产要素市场资源丰富等优势,充分调动产学研各方积极性,积极对接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着力建成一支具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产业化、引领产业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应用技术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和技术转移中介人才队伍。

  3、着力未来科技创新发展,推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发展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依托国家和本市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等重大任务,上海参与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示范基地以及本市大科学工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博士后工作站、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等重要载体,吸纳青年科技人员广泛参与,强化创新团队建设,实行开放式培养,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在使用中提升能力。有效整合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晨光计划、优秀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计划、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计划、白玉兰人才基金计划等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夯实基础、加大资助面、提高资助强度,形成环环相扣、递进提升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体系,体现其在培养未来科技创新人才中的重要作用。发挥上海生活时尚、文化开放、科技人文资源丰富等优势,积极营造吸引和留住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软环境”,建立有利于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的机制,重点支持一批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研发活动,争取纳入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着力培育一支具有发展潜力、能够担当未来科技创新重任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

  4、着力体制机制与环境营造,推进科技保障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率和科技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统筹推进科技管理、科技服务和科学普及等科技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营造科技创新创业环境提供人才保障。推进市区联动,发挥区县在机制创新、环境建设和科技保障人才培育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托高新技术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一批高素质、复合型的技术管理人才,一批熟悉行情、辅导创业的科技创业服务人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科研素质高,精通仪器设备的技能化一流实验人才,一批具有现代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战略思维的职业化科技管理人才,一批业务水平高、服务作风好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人才;依托科技场馆和公共科技传播人才实训基地,培育一批专业化的科普人才。发挥上海管理比较规范、专业服务设施配套和公众科学素养较高等优势,注重政府公共资源与社区社会资源的结合,集聚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着力建设一支规模合理、具有专业水准、能够有效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科技保障人才队伍。

  三、重点工程与人才计划

  完成“十二五”科技人才发展任务,需要遵循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正确处理引进与培养、继承与创新、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健全完善科技人才计划体系,针对人才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打造品牌,着力实施四大重点科技人才工程。

  (一)面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实施“浦江工程”

  针对健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体系的需要,集成相关人才计划,分五个层级加以整合、配套、提升,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的不同阶段给予相应的支持,重点实施“浦江”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工程(简称“浦江工程”)。浦江工程立足科技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聚焦若干优势领域,聚集资源和政策优势,依托重大科技任务、研发基地建设,加快集聚和培育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创新团队。

  1、实施浦江人才计划。继续为回国不久的海外科技人才从事科研活动提供经费支持,每年支持人数扩大到300人,进一步向海外回国到企业从事高技术研发的科技人才倾斜,着重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五年争取有一定数量的浦江人才入选上海“QR计划”或市领军人才计划。

  2、实施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以原有学科带头人计划为基础分成两类,对50周岁以下,在科研院所、高校本学科领域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或在科技企业本技术领域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优秀技术带头人给予支持,每年支持200人。五年争取有一定数量的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入选市领军人才。积极支持入选中科院“BR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新BR计划)、医学领军人才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计划等相关计划的科研人员申报市领军人才计划。

  3、实施上海“QR计划”、市领军人才计划。统筹兼顾海外与本土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进一步实施好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上海“QR计划”)和市领军人才计划,每年争取有100名科技专家入选,按规定给予经费等方面支持。每年争取有一定数量的上海“QR计划”专家入选国家“QR计划”。

  4、实施国家“QR计划”。继续加大对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争取每年有30人左右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国家“QR计划”),按规定给予经费等方面支持。争取有一定数量的“QR计划”专家领衔或参与上海“科学家工作室”。

  5、实施“科学家工作室”培育计划。对接国家“科学家工作室”,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基地等载体,聚焦本市布局重大科技任务的优势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设立20个左右以杰出科学家及其研究团队为核心、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的上海“科学家工作室”,采用国际通行的授权管理模式和长效考核机制,争取入选国家“创新团队计划”,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争取其中的5个左右入选国家“科学家工作室”。

  (二)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人才开发,实施“登高工程”

  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技术密集、发展潜力远大和引领经济增长作用显著等特征,结合上海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安排部署,在本市确立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围绕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需求,重点实施“登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人才开发工程(简称“登高工程”)。登高工程重点通过若干重大任务的实施,以人才引领创新,以创新提升产业,加快突破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打造企业品牌和产业品牌,推动产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

  1、实施应用技术研发人才开发计划。以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行业龙头或骨干创新型企业为主要依托,通过政府引导构建100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搭建应用技术创新平台,运用市场化机制集聚产学研优势资源力量,开展行业共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设立50家以复合型技术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为核心、具有较高研发水平的上海 “杰出工程师工作室”,采用“市里引导+区县配套+企业匹配”按1: 4: 5组合方式给予经费支持;争取一定数量的技术领军人才进入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进计划”;依托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工程师研修基地、各类学会协会及相关社会资源,结合岗位工作实践和“以老带新”培养机制,培育1000个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创新能力的创新工程师和一批应用研发创新团队。

  2、实施科技创业人才支持计划。以科技创业需求和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依托各类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创业苗圃等创业孵化基地,加大土地、资金、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扶持,大力引进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海内外创业领军人才来沪创业;制订完善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激励保障政策,鼓励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本市600家创新型企业和1000家“科技小巨人”工程建设,支持建立20个左右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各基地的培训课程及示范体系,深化技术管理和创新方法培训,在创业实践中加强辅导,培养1000名知晓产业、勇于创新、善于管理的科技创业家,争取其中的200名左右进入国家“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进计划”。

  3、实施技术转移中介人才培育计划。针对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瓶颈,各有关部门整合社会力量,培育并引导技术转移中介人才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化链条的相应环节,促进人才与技术、资金等高新技术产业化要素的对接融合;发挥区县在区域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作用,推进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鼓励技术转移、技术经纪、科技咨询、科技评估、专利代理、法律事务、创业风险投资等机构的发展,为技术转移中介人才的发展提供事业平台;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载体,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咨询、代理、信息服务、分析、评估、诉讼、许可转让等应用型知识产权中介人才;依托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对项目认定企业配备实施转化人才提出要求,并组织开展培训,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推进产业化的进程中培养成果转化人才。在已经认定的5000家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中,遴选300个成果转化优秀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面向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实施“启明星工程”

  针对青年科技人才普遍具有的高学历、思维活跃和处于科研一线等特点,提高科技人才培养的整体节奏和创新效率,进一步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做大做强“启明星”品牌,将现有青年科技人才计划分五个层级递进、延伸,形成体系,采取项目扶持方式和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在青年科技人才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实施“启明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工程(简称“启明星工程”)。启明星工程重点通过拓宽基础、拓展空间和增加支持强度,为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大的展示平台,加快青年科技人才的脱颖而出,为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不断涌现提供强大的后备力量。

  1、实施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主要针对进入博士后阶段的青年科技人才,在原有基础上扩大培养范围,每年支持200名左右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争取一定数量的人入选“启明星”计划。

  2、实施“晨光”拓展计划。在原有“晨光计划”基础上扩大范围,吸纳科研院所、企业的优秀科技人才,每年选拔200名左右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和一定工作经历的3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能力。争取每年有一定数量的人入选“启明星”计划。

  3、实施“启明星”计划。在原有基础上扩大范围,每年支持200名左右“启明星”,瞄准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科技项目潜在能力的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进行培养。

  4、实施“启明星跟踪”计划。针对已经完成“启明星”计划培养的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进行滚动支持、跟踪培养,每年支持50人,争取有一定数量的人入选“杰出青年基金”、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其他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

  5、实施“杰出青年基金”配套计划。争取每年有30人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对获得“杰出青年基金”立项支持的45岁以下科技人才,按规定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四)面向科技保障人才培养,实施“筑巢工程”

  针对体制机制创新和创新环境建设对相关科技人才的需求,实施“筑巢”科技保障人才支撑工程(简称“筑巢工程”)。筑巢工程重点建立以科技管理人才、科技服务人才、科学普及人才等为主体的科技保障人才队伍,为各类人才从事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支撑。

  1、实施创新创业基地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培养计划。依托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培养一批素质优良、技术熟练的大型仪器服务人才;创新管理机制,探索持股孵化的实现形式,继续完善专业孵化和产业孵化模式,构建产业链布局完整、创新集群发展的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基地管理、服务人员成长为高素质、复合型的科技管理人才,成长为以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企业联络员为系列的懂政策、善辅导的科技创业服务人才。市与区(县)联动,按1:1配套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在每个区县重点扶持1-2个创业孵化基地,到2015年培养500名基地管理人才和1500名创新创业服务人才。

  2、实施科技型企业技术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依托高新技术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科技型企业,推进加速企业创新计划,对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科技企业,结合大学生创业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科技小巨人资金的申报,组织申报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创新方法和科技金融培训;采用市区两级财政资助、园区基地具体落实的方式,每年组织100家市级创新型企业和100家小巨人工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赴管理学院及有关培训机构学习、国内考察和出国培训,提升科技企业创新能力。

  3、实施科普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实施“科普创作人才签约计划”,依托市、区已有和在建的科技场馆以及相关科普活动基地,培育专业化的科普人才队伍。到2015年,培养30000名专兼结合、具有较高科学素养、服务精神的科普人才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全面推进各类学校、科研院所以及社区、基层单位的科普人才发展。

  四、体制改革与政策创新

  “十二五”期间,通过试点先行,点面结合,逐步建立科学的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创新完善科技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机制和配套政策,促进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

  (一)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人才特区

  抓住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建立“国际人才创新试验区”、杨浦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以及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等契机,并结合本市重点实施的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张江高科技园区、复旦大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知识创新基地、上海国际汽车城、上海紫竹科学园区等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实施体制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全方位发展。

  1、建设张江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试验区。以提升高层次科技人才竞争力为重点目标,围绕一区多园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张江高新区”)在高层次人才引进、产业科技人才培养、人才管理体制机制、股权与分红激励、柔性创新创业等方面大胆创新。一是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结合国家“QR计划”基地建设,实施对“QR计划”人才的匹配扶持政策;设立一门式服务窗口,率先探索建立人才快速引进绿色通道,为引进人才提供出入境管理、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住房与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二是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率先探索围绕科研和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高端研发团队的引进落地力度。三是积极探索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张江高新区各类研发机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在用人自主权、经费自由支配权和科研自主决定研究方向等方面探索创新;率先探索不同领域、不同国籍科技人才的交流合作机制,为逐步建成“高端人才集聚中心”奠定扎实基础。四是率先探索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评价考核激励机制,在张江高新区内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中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支持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转移和转化收益奖励。五是积极开展柔性创新创业试点,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在张江高新区内的企业兼职或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引导和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活动。

  2、建设浦东国际科技人才创新试验区。以加强科技人才国际化为重点目标,示范和推动上海国际人才高地建设。一是结合国家“QR计划”,深入实施浦东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BR计划”,对领军人才提供“3个100万”的资助和奖励套餐。二是依托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积极与区内高科技企业合作,建立人才基地联盟,创新基地的体制机制和建设模式,使之成为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三是加强科技金融创新,改革国资投资机制,依托“浦东科投”和“张江科投”实行“资本金+利息”的模式;建立银政合作风险共担机制,引导银行放宽审贷标准、扩大放贷规模,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服务。四是深入实施“企业家创新领导力培训计划”,帮助科技企业家提升企业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结合各类孵化器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人才创业成功、价值提升提供支撑服务。五是积极推进国际科技人才市场建设,扩大对外资开放人才中介服务市场,逐步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薪酬定价机制、人才评估认定制度,进一步落实海外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扩大政策应用效果。六是依托临港“国际人才自由港”建设和“滴水湖人才港”建设,积极营造符合国际惯例的人才通行环境,探索适应浦东发展的户籍政策和技术移民制度,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与国际化大都市相称的宜居、流动、创业、发展环境。

  3、建设杨浦创新创业人才集聚试验区。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重点目标,深化“三区融合、联动发展”,在杨浦知识创新基地积极试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优惠政策,强化市场引导,注重科技、金融、政府服务、开发机制“四个创新”,积极促进产学研结合,聚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一是着力推进创智天地建设,集创业教育、科技研发、文化创意于一体,在政府管理创新、产业政策上有所突破,不断提升上海高校技术市场、上海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风险投资服务园、人才广场等平台功能;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集聚发展,深化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内涵,带动更多国际先进技术和创新要素集聚杨浦,营造一个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科技人才的知识型社区。二是着力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以杨浦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区”为契机,建设信贷、担保、股权投资、科技保险、产权交易一体化的“融资超市”,积极支持科研机构、高校的科技人才开展以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主的科技创业,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努力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大力支持科技企业证券化,积极构建从融资、投资到退出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三是着力建设“三区联动”发展的综合人才基地,依托国家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等载体,与有关大学、科研院所和国际创新机构合作,细化落实“3310工程”,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的国际化人才;探索创新创业人才在园区、校区、社区的柔性流动机制,建立“一站受理、协同联动”的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四是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科技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开放共享高校、科研院所等现有公共科技资源,建设各类创新服务平台;发挥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在企业孵化、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大学生创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五是着力开展现代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相关产业化计划以及创业投资支持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为杨浦构建新兴产业体系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

  4、建设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试验区。以提升产业科技人才竞争力为重点目标,上海科学院先行先导,集聚全市各类应用型科研院所,通过组建全市性的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技术创新平台--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培育专业化的创新集群和科技人才队伍。一是加强应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技术领域建立完善一批致力于产业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联盟。二是探索建设科研院所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培养擅长应用技术研发与服务的科技人才队伍。三是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根据科技成果的产业应用情况对应用研发类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探索建立应用研发人员利益共同投入和分享机制。四是探索新型科技人才管理体制,依托新型科研院所改革试点,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相关组织集聚到应用技术创新平台,在干部聘任、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成果转化等方面有所突破。五是优化产业科技人才发展环境,通过设立产业科技人才发展基金、建立产业科技人才信息库、加强人才公寓建设等方式和途径,支持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工程技术骨干人才的发展。

  5、建设“科学家工作室”、“杰出工程师工作室”科技人才管理方式改革试验区。以提升顶尖科研团队国际竞争力为重点目标,通过建立新型科研机构,探索国际通行的科技人才管理模式,为勇攀科学高峰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创新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和机构负责人的全球公开招聘、选拔和管理制度。二是赋予机构负责人自主的科研方向选择权和学术管理权、独立的人事财务权。三是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和新方法,营造潜心科研、自由探索、稳定支持、鼓励交叉、激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实施“人才+项目+基地建设”的管理运行模式,推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及团队建设。

  (二)点面结合,大力推进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创新

  建立支持人才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完善科技人才的发现培育体系,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跨单位的科技人才及产学研创新团队的发展,加强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支持。

  1、创新科技人才管理体制。一是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科技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科技人才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市、区(县)科技人才管理部门的定期会商工作机制,优化科技人才工作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建工作。三是注重调动用人主体和人才客体两个积极性,指导用人单位完善考核、评价、激励制度,以科技人才价值实现为导向,重视科技人才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市场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基础作用。四是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形成广维度、多层次、高效能的科技人才工作新格局。

  2、完善科技人才培养开发机制。一是建立产学研合作培养机制,依托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实施“双导师制”;依托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联合培养创新人才。二是建立人才培养与重大项目紧密结合的机制,采用“人才+项目”的培养模式,根据不同项目特点,对不同类型的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探索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以老带青”科技人员共同负责制。三是建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接受企业委托、定向培养技术创新人才的机制。建立科技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的组合化运用、持续性支持机制。

  3、健全科技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一是建立以研发基地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机制,支持重点骨干企业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强吸引和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能力,并打破人才的地域、部门、单位及身份限制,制定完善的科技人才跨所有制单位流动的政策和社会保险衔接办法。二是完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以短期聘用、人才兼职、技术引进、合作研究、项目招标、技术指导、学术休假等方式,鼓励人才和创新团队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流动和发展。三是逐步建立科技人才流动的诚信管理与监督机制,加强行业协会、人才中介、用人单位的协同联动,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推动相关行业科技人才流动的自律行为。

  4、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一是逐步建立以科研质量和创新能力为导向、以工作性质和岗位为分类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针对基础研究人才建立以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为核心内容的同行评议机制,针对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人才建立以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为核心内容的评价机制,根据产业技术创新特点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定体系。二是鼓励企业建立知识、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探索实行技术分成、知识产权折价、股权期权激励制度,提高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中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三是建立财政性人才投入经费用于人才本身的激励制度,逐步提高财政性科研投入中直接用于人才激励的经费比例。

  5、强化科技人才投入保障机制。一是市、区(县)两级政府优先保证对科技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保障重大科技人才工程、项目的实施,保障科技人才规划实施所需配套资金;科学调整财政科技专项投入的方向和范围,将涉及产业的投入部分与科技人才的需求密切结合,逐步形成“应用导向--确定立项--引育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奖励人才”的良性循环投入机制。二是全市各部门、各区县掌握的科技经费应有一定数额专门用于科技人才投入,作出统筹安排,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三是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用人单位、个人投资科技人才资源开发,并逐步探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境外资本投资科技人才开发项目的方法和途径,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资助为补充的科技人才投入机制,依靠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来保证人才投入的不断增长。

  (三)综合配套,健全科技人才政策体系

  针对本市科技人才发展“瓶颈”,从科技工作实际出发,优化完善、推陈出新,形成层次更加清晰、措施更有力度、操作更为便利的科技人才政策体系,以政策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

  1、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的政策。一是确保对基础研究、前沿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机构的稳定投入,支持科技人才在国家和本市战略性、基础性和前沿性科技领域潜心研究。二是改进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对于获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优秀科技人才和团队,进行项目和经费的持续支持;减少对科技项目过于频繁的考核,为科技人才提供较为宽松的科研环境。三是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考核评价方式,防止单纯以论文、项目、经费数量为标准评价科技人才,建立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综合评价体系。

  2、实施促进科技人才培养的财政政策。一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中,在建立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前提下,为项目科研骨干设立一定比例的自主支配额度。二是在创业孵化、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财政性经费中,探索安排一定比例资金分别用于科技创业、管理、服务人才,以及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人才、应用技术研发人才的培养。三是适当调整财税制度,鼓励企业进行人才培养,提高对企业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生活补助、科研资助的投入水平;探索企业用于人才培养的经费按照100%税前抵扣的相关政策。

  3、实施支持科技人才创业的政策。一是市区两级政府部门互动合作,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孵化器、创业苗圃等创业基地,为科技人才创业提供场地支持、项目申报、金融服务、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创业,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二是落实《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加强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区县对接市级科技创新资源、科技事务受理和采集企业需求信息的“科技服务窗口”,并将科技创业成效纳入区县科技进步工作考核。三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自主创业和到企业兼职创业,制订实施相关的激励保障办法。四是探索建立服务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风险投资机制,制定支持科技人才创业的产业、融资、产权激励与保护等政策,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创业补贴制度。五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习,扩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规模,支持大学生以创业带动就业。

  4、实施保障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权益的政策。一是重点围绕人才的流动、使用、奖惩、待遇、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形成系统、规范的人才权益保障法规和制度体系。二是完善科技人才市场管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才自主择业权的实现。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选拔竞争机制,促进人才的脱颖而出;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和单位自主择人、人才自主择业的“双向选择”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人才的创造成果得到充分的保障;建立鼓励发明和创新活动的新机制及相关制度,为人才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信息渠道和文化氛围。五是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人才资本化的要求出发,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柔性、多元化的分配机制,实行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

  5、实施促进科技人才国际化的政策。一是通过“QR计划”、“中科院BR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吸引集聚高层次海外专家及团队开展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以特聘方式引进外国科学家来沪工作、讲学,增强科技人才队伍的国际竞争力。二是通过举办科技前沿领域的国际学术沙龙、重大科研项目跨国联合攻关,提升本土科技人才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化水平。三是通过专项资助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与国外一流科研组织建立联合研发机构,实施本土高层次科技人才到欧美创新型国家作访问学者或客座教授的扶持政策。借助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四是支持上海科学家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以及在国际学术和标准化组织中担任职务。五是鼓励企业“走出去”建设海外研发中心,集聚海外科技人才参与推进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6、完善科技人才的奖励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国家和本市的科技奖励政策,在本市层面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科技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的获奖比例。二是增设“杰出青年科学奖”,重点奖励35岁以下在尖端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增设“杰出工程师奖”,重点奖励企业在高新技术研发和工程技术领域得到行业认可、成绩突出的科技人才。三是鼓励境内外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依法合规面向科技人才设立各具特色的科技奖励,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实现科技人才发展目标,完成科技人才发展主要任务,需要以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平台和文化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措施为根本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宏观管理。在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科技党委牵头负责,进一步完善党管科技人才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建立健全人才工作考核机制,将落实规划任务的相关指标纳入各部门、区县人才工作评价体系。

  2、加强统筹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健全科技人才管理机构,落实各项科技人才工作部署,协调推动各类科技人才政策和相关科技人才计划的实施。加强市、区、园区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系统推进人才计划,制定有关人才政策;各区县结合本区域发展需求,加强政策配套;各园区着力推进人才计划和政策服务的具体落实,联动推进科技人才发展。

  3、加强规划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把科技人才规划的各项任务、计划和措施落实到部门和单位,明确分工、要求、时限、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形成由市科委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科技人才规划实施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与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形成贯彻落实的整体合力;建立督促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检查评估制度和方法,组织力量定期跟踪执行情况,加强科技人才工作宣传,确保规划的推进实施。

  (二)建立科技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通过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促进人才、科技与其他要素的有机结合,形成开放、多元、功能完善的科技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1、建立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建立分层次、分领域的科技人才信息库,做好科技人才的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测。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技人才信息共享平台,积累数据、完善样本,掌握全市重点发展领域的各类科技人才的分布、特点和作用发挥情况。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及时把握科技人才规划执行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规划任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人才发展状态的监测评估,有效推进上海科技人才发展。二是建立各部门、区县人才计划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为优化科研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发挥人才作用,打破部门、地区界限,疏通沟通渠道,建立各部门、区县人才计划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同一层次的人才计划多头重复申报,推动全市层面人才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的稳步实施,形成科技人才工作的整体合力。

  2、完善科技人才事业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做好本市科技人才政策集成,通过网站、专窗、热线电话等方式,为科技人才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服务;二是做好科技人才政策与创新政策、产业政策结合服务,支持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源参与科技人才事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人才事业发展需求。

  3、搭建科技人才继续教育平台。一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逐步建立以用人单位培养为主体,园区服务为支撑,市区两级财政支持为补充的科技人才继续教育机制。二是制定企业继续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政策;鼓励科技园区和用人单位开展科技人才持续创新能力培训,支持园区划出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激励用人单位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将科技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的工作成效列入科技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工作考核。探索在科技园区内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的经费支持措施。三是围绕国家和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开展无线射频、纳米科技、聚变科学、生物医学工程等新兴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制定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通过相关政策支持紧缺人才培训工作的开展。四是大力建设科技创新管理培训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科技管理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增强科技人才工作者自身素质,提高科技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和水平。

  (三)优化科技创新创业文化环境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倡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营造崇尚创新、鼓励首创、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意识,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勇于突破前人、超越自我、攀登技术高峰。

  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制度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上海市科技进步条例》,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将“海纳百川”的聚才文化、“百年树人”的育才文化、“团结协作”的团队文化融入到创新创业工作之中,塑造“百舸争流”的创新创业文化环境。

  充分发挥科学学会、行业协会和人才联谊会、群众社团在创新创业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人才参与科普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弘扬科学民主精神,营造公众学习科学、理解科学、用好科学的文化氛围。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科研职业道德约束机制,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