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霄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0
沪科党〔2020〕13号
市科技机关各部门(处室):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邹霄同志任市科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明同志任市科委高新技术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