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05

  2016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按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做好立法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推进《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法工作

  

  2016年,《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市科委与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立法起草工作小组,通过书面征询、网上征询、实地走访、专题调研、定期集中研讨等形式,聚焦重点,深入论证,起草条例。初稿形成后,起草小组又广泛听取各类企业、高校院所、管理部门等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充分吸纳市委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调研课题的研究成果,并与本市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系列政策进行全面对接,同时就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方式、净收入计算、科技成果转化障碍破除等焦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目前,草案已于9月26日经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11月9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12月28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二)建立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

  

  认真做好我委科技项目指南、项目合同、合作协议等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加强对法律风险的内部防控。形成了两个机制:一是文件起草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征询机制,各文件在起草的过程中,需听取专业部门人员关于合法合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文件签发环节的会签机制,在发布项目指南、签署项目合同、发布规范性文件时,专业部门参与会签,加强合法性审查。

  

  (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

  

  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监督。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有效期、统一发布、统一备案、统一查询的规定,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26号令关于规范性文件报备的要求,2016年市科委向市政府共报送4个新制订或修订文件的备案(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管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型企业评价标准工作指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工作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对照我委已发布的权力清单,按季度统计各处室行使权力的有关情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制订工作细则,建立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明确许可信息和处罚信息的公开要求和工作流程。二是持续完善清单管理机制。率先完成区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并指导区级部门做好清单的编制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管理,逐一完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的梳理登记表,依法做好动态更新按照“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全年减少2个行政审批事项。

  

  (二)优化审批流程

  

  不断推进一门式办事大厅建设,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处置”、管理“全程监控”的运作体系,严格把控审批进度,强化处室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有序实施各环节工作,做到规范、便民和高效。全部11项行政审批线上受理6千余项;2016年实体办事大厅共受理各领域项目申报材料近5千余份,接受市民咨询1千余人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现均已答复。

  

  (三)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一是科技服务热线自2016年1月1日正式开通上线以来,建立了系统的运行保障制度,细化了各环节服务流程,建全各项工作协调机制,建设问答知识库,开展业务事项培训,不断完善优化运行系统。二是“上海科技”门户网站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新闻宣传、政民互动、公众服务、新媒体应用等核心版块内容建设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通过“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系统”向全市科技企业主动推送“科技服务信息专递”363期,服务企业近8万家。“上海科技”获得2015“上海市优秀政府网站”、“2016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上海市第七届优秀网站“优秀网站”称号等殊荣。

  

  三、重视法制人员队伍建设

  

  (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上级要求组织落实6名新进公务员参加全市统一开展的初任培训,组织动员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双休日培训、依法治国专题全员在线培训,和科普讲座。二是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为保障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班上,安排7个专题讲座、1次座谈、1次考试,并围绕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日常业务需求设计课程,包括:科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审批标准化、行政法律知识、行政执法等;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高校相关专家前来授课,突出实务能力;组建工作交流群,搭好交流平台,不定期交流讨论工作。

  

  (二)发挥第一届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兼职法律顾问1月份成立以来,4名法律顾问按各自的专长,广泛参与到市科委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重大行政决策和决定的研究和专家论证会、法规或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和审核、法律咨询和论证,法律培训等工作中,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