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13

  2022年,市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的中心工作和依法行政重点任务,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科委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专题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理论武装。邀请科学技术部专家解读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深刻阐释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的重大意义,系统介绍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深入领会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制度建设。举办2022年度市科委及直属单位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讲解,帮助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准确理解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努力提升法治思维与法治能力,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持续推动科技立法工作,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完成《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制定工作。2022年2月18日,市科委牵头起草的《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经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助推建立多部门推动科普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社会协同与开放合作,同时加强与长三角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合作,鼓励和推动开展国际合作,提升科普工作的国际化水平。条例的出台,对本市下一阶段的科普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修订立项论证。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最新规定,完善本市科技领域法治保障,积极应对科技创新的难点问题,固化提升本市科技领域的制度创新,结合本市科技创新的实际情况,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立项论证,建议将修订《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列为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正式项目。研究提出《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

  

  (三)加强科技领域政策的研究制定,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制度支撑的源头活水

  

  一是研究制定优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扶持政策。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攻坚,推动本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2022年1月,市科委开展“优化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政策研究”的调研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现状和需求,分析问题与不足,并借鉴兄弟省市和有关国家的经验做法,研究形成了相关政策草案。

  

  二是研究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科技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科技政策落实落地,进一步对各类创新主体和人才“松绑”“解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市科委牵头开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的实施路径研究”调研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关键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抓核心要害,聚焦主要创新主体,研究起草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措施,形成了相关草案。

  

  (四)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市科委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2022年,根据市科委的权责清单,完善了“一网通办”指南中相关依据及文号。进一步支持全市“一业一证”改革,继续做好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的流程优化工作。

  

  二是制定市科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家和本市的统一部署,制定市科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三是推进办事事项“免申即享”,提升线上政务服务能力。紧抓数字化转型契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本市科研院所进口仪器设备免税资格申请”惠企政策事项在“一网通办”上实现“免申即享”。会同各区科委积极推进“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区级配套补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区级配套扶持”2个“免申即享”服务事项的落实落地。

  

  四是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建设,抓好条线指导,出台区级科技部门全领域基本目录。做好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综合采用视频动漫、专家访谈、视频直播、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形式推广本市科创惠企政策。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部门政府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涉企服务信息供给,通过网站、公众号、线下办事大厅、“科创政策进园区”等渠道和方式,加大政策推送力度,提高政策到达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五)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参与完成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和推广使用工作。2022年,按照本市的统一要求,市科委积极参与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建设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修订完善本系统统一行政执法文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要求通过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办理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有力地提升了行政执法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实验动物、技术合同登记、人类遗传资源等领域行政执法力度。2022年,共对全市35家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开展行政检查,对全市40家单位遵守技术市场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开展行政检查。配合科技部,对人类遗传资源使用相关情况开展调查。

  

  三是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修订工作。针对市科委在实验动物和技术合同登记领域行政执法的工作实际,开展对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的修订工作。修订工作主要着眼于根据执法实际,更加合理地对违法情形及处罚幅度进行区分,同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增加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形,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提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委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操作流程。为进一步规范委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工作,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编制委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操作流程,对推动委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的进一步规范化、更好地发挥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核的把关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是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共对市科委制定的1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市科委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措施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七)扎实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调动专业力量助力依法行政

  

  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相关要求,扎实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调动律师、法学专家的专业能力,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立法草案审核、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作用。2022年7月,组织开展了本年度外聘法律顾问续聘工作。同时,在市司法局组织下,对市科委4名公职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备案。

  

  (八)积极开展科技领域普法宣传,提升科技政策服务效能

  

  一是制定并发布2022年市科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市科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及重点普法对象,并对做好普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开展上海科技“政策北斗”导航平台2.0版建设。2022年,为扩大科技政策知晓度,提升科技政策服务效能,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市科委启动上海科技“政策北斗”导航平台2.0版建设。以国家、长三角、上海的科技政策为核心,对政策文本进行数据化、语义化、系统化集成,建构“政策检索”“政策解读”“事项办理”“更多服务”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提供综合、高效、精准的智能化服务,并成功入驻“一网通办”、“随申办”、上海科技融媒体平台等。同时,为贯彻落实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助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还策划打造了“政策北斗”长三角版,目前已涵盖国家级、长三角三省一市、一体化示范区域等主要创新协同政策百余项。

  

  (九)自觉接受监督,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

  

  一是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规范,市科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规范重大决策项目公示、备案等流程,实现权力规范、透明运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建议提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保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是推进科研信用监督。畅通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上海科技”官网、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加强对外监督,建立主动监督长效机制,主动监测论文撤稿。完善上海市科技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功能,实现在国家层面与科技部科研诚信信息系统数据共享,本市层面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互联互通,共同推动科技信用信息的共享应用。强化对内监督,健全内控闭环管理机制,开展创新券专项监督。

  

  二、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各项职责,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在党委会上专题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法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委会、书记专题会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要求,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共谋划。坚持依规治党、不断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党内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工作,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上海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把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纳入市科委年度工作计划。严格依法开展行政决策。2022年,在市科委行使职能过程中,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依法决策方面

  

  党的二十大对行政机关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不断优化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力量的作用。

  

  (二)行政执法工作方面

  

  随着本市科技创新工作的不断往前推进,以及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的全面使用,对行政执法工作装备的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软、硬件方面进一步强化。同时,需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持续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素质。

  

  四、2023年度市科委法治工作主要设想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市科委将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前瞻研究,完善创新体系顶层设计;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以需求为导向、实践为基础、问题为牵引,加快政策体系的优化完善;以《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为重点,推进科技立法进程;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升政策咨询服务能级。

  

  (一)持续做好科技创新的法治保障工作

  

  一是完善创新体系顶层设计,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战略任务,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研究提出本市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框架设计、重点方向和任务举措,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治理效能。

  

  二是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相关政策举措出台,会同相关部门在新型研发机构备案与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制定配套细则,推进政策落实。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相关政策举措。

  

  三是推进科技创新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开展《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全面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最新规定,围绕上海在建设国际科创中心过程中对于科技进步的制度性需求,积极应对科技创新的难点问题,将本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为推动本市科技进步、促进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持续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优化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效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管理等工作。持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增强其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能力。

  

  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市科委行政执法领域全面使用统一综合执法系统,推动执法文书制作标准化,执法审批流程信息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化。加强对下级执法单位的指导,确保按照规定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音像记录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条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执法记录资料归档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实验动物、技术合同登记、人类遗传资源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强化与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有关的医药等领域监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在规范行政执法中的作用。

  

  (三)继续加强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法治培训等方式,围绕当年法治工作热点对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学习辅导,帮助领导干部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并以此作为推动工作、改革创新的根本遵循。

  

  二是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23年市科委“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根据2023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及重点普法对象,并对做好普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鼓励创新方式,与时俱进,采用更受欢迎的传播方式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

  

  三是加强“政策北斗”2.0版功能建设和宣传推广。在充分调研用户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政策北斗”2.0版功能建设,通过跨部门工作联动,增强“政策北斗”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通过政策问答库建设等方式,提升政策咨询功能的服务能级。通过新媒体等手段,加强对“政策北斗”2.0版的宣传推广,提高知晓度,增加使用率,扩大受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