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在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先进材料、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特发布2002年度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申请指南(详见附件)。申请指南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原始创新,形成知识产权,促进产业发展。本指南中的项目采用公开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凡是上海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申请单位不分所有制,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请。本指南中项目申请受理自即日起至8月20日止(以邮戳为准)。
申 请 须 知
1、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类项目申请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为主,鼓励联合相关企业以产学研的方式共同申请;应用开发类项目申请由企业为主,鼓励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参与,配套资金充足者优先支持。项目联合申请必须附上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每个单位最多只能申请同一部分的2个项目(包括主持和参加);每个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含主持一项、参加一项)。
3、超出指南范围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4、欲申请者请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各个课题的研究目标、实施年限和成果形式等以及上海市科委项目可行性方案提纲可以同时在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上下载),认真如实地填写项目可行性方案,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加盖公章后,一式八份寄送到以下地址:
信息技术领域:中山东一路33号1号楼204室,邮编200002,联系人沈蕴捷,联系电话63291351。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领域、先进材料领域:钦州路168号513室,邮编200235,联系人章国英、孙竹平,联系电话64703872。
社会发展领域:人民大道200号802室,邮编200003,联系人孙利源、卢毅平,联系电话63212810-2484、256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2年7月29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