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3年度针灸经络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发布日期:2003-09-25
为了进一步提升上海针灸经络领域基础研究的水平,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2003年度继续实施针灸经络研究专项计划,支持开展针灸经络领域重大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凝练有限目标,面向临床,争取在基础研究方面有所突破。鼓励多学科交叉,特别是生物学、化学、数学、物理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的新方法、新技术在针灸经络研究中的应用;鼓励具有原创性的新理论、新思路和新方法的申请,同等条件下此类课题优先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和今年资助重点
重点研究方向为:围绕若干有明确临床疗效的病症,开展针灸、经络作用原理的基础研究;开展针灸诊疗标准、针灸刺激参数、针灸与其他疗法的协同作用等方面的针灸学临床研究;开展针灸、经络诊疗器材的开发利用研究;开展针灸、经络文献研究和数据库建设。
今年计划重点支持针灸、经络基础理论的创新性研究;具有扎实临床基础的难治性疾病的针灸规范化研究;针灸疗效物质基础的研究;假针灸模式的设计和随机对照临床方法学研究。
二、资助方式
本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重点课题每项约20-40万元,引导课题每项约3-10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所有课题的资助经费均按年度拨付,拨付经费依据课题中期评估结果而定。
三、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从“上海科技”网站(stcsm.sh.gov.cn )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 ,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鼓励突破传统研究机构的模式,组织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申请。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的,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2、课题负责人年龄不限,但其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数不得超过三项。为避免重复资助,对已承担国家和部委级相关研究课题的申请人,应在其申请书中明确表述本次申请与国家和部委级相关研究的联系和区别,并提供已获得资助课题的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以供参阅。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已承担针灸经络研究专项计划资助课题、且在2003年10月10日前尚未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
3、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将被聘为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课题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由该课题依托单位和完成人与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中心共享。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批课题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16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8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 提交包含有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在内的电子文本1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寄)达地址:淮海中路681号5楼(邮编200020),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林玉英、胡迪嘉,联系电话:53861555。
特此通知。
一、重点研究方向和今年资助重点
重点研究方向为:围绕若干有明确临床疗效的病症,开展针灸、经络作用原理的基础研究;开展针灸诊疗标准、针灸刺激参数、针灸与其他疗法的协同作用等方面的针灸学临床研究;开展针灸、经络诊疗器材的开发利用研究;开展针灸、经络文献研究和数据库建设。
今年计划重点支持针灸、经络基础理论的创新性研究;具有扎实临床基础的难治性疾病的针灸规范化研究;针灸疗效物质基础的研究;假针灸模式的设计和随机对照临床方法学研究。
二、资助方式
本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重点课题每项约20-40万元,引导课题每项约3-10万元。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所有课题的资助经费均按年度拨付,拨付经费依据课题中期评估结果而定。
三、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从“上海科技”网站(stcsm.sh.gov.cn )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 ,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鼓励突破传统研究机构的模式,组织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申请。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课题的,应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
2、课题负责人年龄不限,但其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数不得超过三项。为避免重复资助,对已承担国家和部委级相关研究课题的申请人,应在其申请书中明确表述本次申请与国家和部委级相关研究的联系和区别,并提供已获得资助课题的有关文件的复印件以供参阅。在读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人。已承担针灸经络研究专项计划资助课题、且在2003年10月10日前尚未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第一申请人。
3、获得资助的课题负责人将被聘为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人员。课题研究成果及知识产权由该课题依托单位和完成人与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中心共享。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批课题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03年10月16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8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 提交包含有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在内的电子文本1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寄)达地址:淮海中路681号5楼(邮编200020),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林玉英、胡迪嘉,联系电话:53861555。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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