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公告
发布日期:2004-05-28
为鼓励上海产、学、研各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公告。
一、研究方向和申请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1、鼓励上海市企业或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结合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特别鼓励制造业关键技术、软件和芯片设计、纳米技术等领域的国际合作(需提供与相关合作伙伴签定的国际合作协议)。
2、鼓励在沪外商投资研发机构联合本市高校、研究所及企业开展针对关键领域共性技术和本地生产的产品进行研发的科技合作项目。
3、被列入科技部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需提供国家科技部的批复或任务合同书)。
4、参与国际重大科技合作计划的项目(需提供国外有关部门或组织的合同或相关批件)。
二、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开始受理时间为2004年5月28日,截止时间为2004年7月2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查询和索取方式
从“上海科技”网站查询或在申报受理点索取项目指南。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2室(邮编20000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 陆剑锋、宋扬
电 话: 63212810转2521、2516
传 真: 6358445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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