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面向市场、发挥优势”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战略,加快出口商品结构战略调整,促进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兴贸计划项目征集指南。
一、目标、内容和期限
1、科技兴贸环境体系建设项目(如:出口基地、软件产业园、海外创业园公共平台建设)。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中医药、软件产业的国际化项目。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国际市场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领域的示范项目。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水平高、无污染;
2、具有良好的国际市场前景或已有一定的出口能力;
3、不是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及产品。
三、申请方式:
1、请各项目申报单位在2004年7月6日前填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八份)报送上海市科委,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国际合作处—国际合作计划—“科技兴贸”)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还应包括合同定单、出口报关单(已出口产品)、专利证书、国家和国际认证证书及其他相关附件。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作为课题主要科研人员,同时参与承担的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不超过三项。
四、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2室(邮编20000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陆剑锋、宋扬
电话:63212810转2521、2516
传真:63584450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