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5年度光科技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05-05-13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在光科技领域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加速集聚本市光科技产业群和完善产业链,为光科技产业向支柱产业方向发展奠定基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根据突出重点、自主创新、整合优势、强调应用、推进产业的指导思想,继续实施光科技专项行动计划。

  欢迎申请者从产业化瓶颈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战略性高技术,学科前沿新技术等四方面,按照指南要求提出申请,重点在激光技术及装备制造、光通信系统及前瞻性核心技术探索等方面。以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结合,并以各种形式集聚国内外力量和人才。对围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政府重大市政工程、社会公共需求等方面的项目将予以重点支持。

  一、 研究内容

   1、激光技术及装备制造

  开展高功率光纤激光器和半导体泵浦高功率固体激光器的核心技术攻关;解决有大量应用需求的大功率激光加工和激光精细加工等共性技术;用新设计、新方法开展激光技术在生物医药、汽车、航空航天、造船等上海优势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应用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的研究;在激光装备技术方面,设计并开发相关通用装备和专用装备,并在实际中得到应用。

   2、光通信系统

  面向下一代高性能宽带信息网建设,开展实用FTTH接入技术方案研究;开展基于以太网无源网络(EPON)技术的核心模块和实用化封装、系统集成和实施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实用化局端和终端系统设备,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发适合城域核心智能光网的新一代网络设备;结合示范工程,开展新概念、新构思等前沿技术的研究和探索,包括系统设计和应用技术研究。

  二、研究进度要求

  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方法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 “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专项”;“是否定向”选择“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专项计划----光科技----相应类别(从“激光技术及装备制造、光通信系统”中进行选择申报)”],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要求同时提交包括知识产权状况在内的课题查新报告,有关证明、背景材料和参考文献的复印件。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本专项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在研科研课题数不得累计超过三项。

  3、项目的申请,应符合指南研究内容。鼓励与项目应用部门相结合,鼓励申请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予以实际经费或其它条件配套支持。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拟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同提交)。

  5、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网上办事”中进行网上申报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2005年5月13日,截止日期为2005年6月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下午4:30。书面材料申报受理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416室,上海市科委研发基地建设与管理处,邮编200031;联系人:斯海雄、王渭;联系电话:64311988转463,传真:6433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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