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6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科技攻关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06-03-30

为了进一步提升科学技术在燃料电池汽车领域的研究开发与应用能力,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与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6年度燃料电池汽车科技攻关项目指南。

  一、 研究目标、内容和期限

  1. 燃料电池公交客车核心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攻克燃料电池公交客车核心技术,研制一辆适合都市行驶工况的燃料电池公交客车,整车动力性能:最高车速不小于80 km/h,爬坡度不小于 17% ;燃料经济性:百公里氢气消耗小于10 kg,一次加注氢气续驶里程不小于200 km,为燃料电池客车的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撑。

  研究内容:

  (1)燃料电池客车整车总布置、系统集成与安全技术;

  (2)燃料电池客车双电机动力平台技术;

  (3)电-电混合多能源动力系统控制技术;

  (4)车载储氢燃料电池公交客车车身结构优化技术。

  进度要求: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

  2. 燃料电池轿车核心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攻克燃料电池轿车核心技术,研制一辆燃料电池轿车,整车动力性能:最高车速不小于150km/h,爬坡度不小于20%;燃料经济性:百公里氢气消耗小于1.2 kg, 一次加注氢气续驶里程不小于250 km,为燃料电池轿车的产业化推进夯实技术基础。

  研究内容:

  (1)燃料电池轿车整车总布置、系统集成和安全技术;

  (2)具备低温启动和环境适应性的动力平台技术;

  (3)基于网络的分布式电-电混合多能源动力系统控制技术;

  (4)燃料电池轿车多能源动力系统试验匹配技术。

  进度要求: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

  3. 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核心技术研究和示范运营

  研究目标:研制10辆适合上海城市行驶工况的混合动力公交客车,整车动力性能:0-50 km/h 加速时间不大于25秒,最高车速不小于80 km/h;燃料经济性:与内燃机公交客车相比,降低油耗 25%以上,示范车队年行驶里程不少于30万公里,单车出勤率不低于85%,为推进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的产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提供科技保障。

  研究内容:
  
  (1)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整车系统集成与性能优化技术;

  (2)混合动力客车动力平台的高效内燃机发电机组技术;

  (3)适合都市行驶工况的多能源动力系统控制技术;

  (4)混合动力公交客车车队的示范运营和数据采集;

  (5)混合动力城市客车整车测试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

  进度要求: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

  4. 燃料电池发动机用透平型空气压缩装置

  研究目标:研制可供60kw级燃料电池发动机使用的透平型空气压缩装置,性能和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电池堆排出5标准立方米/分钟流量时的空气压力不小于0.2个大气压,功率消耗小于5kw,系统装置质量小于20kg。

  研究内容:

  (1)燃料电池发动机用透平型空气压缩装置设计优化技术;

  (2)空气压缩机的高速电机驱动与控制技术;

  (3)透平型空气压缩系统一体化集成技术;

  (4)透平型空气压缩装置的低噪声、节能和轻量化技术

  进度要求: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

  5. 加氢站建设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研究

  研究目标:提出上海市燃料汽车加氢站技术规范、加氢站建设和运营优化方案,为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规范和安全标准体系提供科学依据;形成城市煤气管道网络作为氢气输配设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报告,为加氢站的氢源及分配模式的选择提供技术支持。

  研究内容:

  (1)国际氢能基础设施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2)上海加氢站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研究;

  (3)多模式氢气生产、储运、加注和运营成本分析;

  (4)城市煤气管道网络作为氢气输配设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

  进度要求: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 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及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

  【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 请选择 “专项” ;“是否定向” 请选择 “否”;“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攻关计划-交通-燃料电池汽车”,并根据招标指南选择相应的子类别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力量和市场开拓能力,涉及产业化及示范工程项目原则上以企业为主,鼓励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申报单位必须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

  3.课题负责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数超过三项。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批课题的申请起始日期为2006年3月30日,截止日期为2006年4月21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电子文本1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 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寄)达地址:淮海中路1634号412室(邮编:20003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郑广宏、孙利源

  联系电话:64311988×467/ 469。

  特此通告。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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