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的出口,鼓励企业赴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国际研发资源,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上海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07年度科技兴贸项目征集通知。
一、研究目标:
为提升我市科技型企业出口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开展对出口高新技术产品的关键技术研发,培育若干新的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出口增长点;推动有条件、有实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走出去,设立海外研发机构。
二、重点领域:
以张江、金桥、漕河泾等高新园区内的企业为主,重点支持本市出口型科技企业在软件服务外包、电子信息、中药及生物制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研发;重点支持本市企业赴海外设立研发基地和研发中心。
三、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研发的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具有一定的出口规模,申请者需提交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相对应的目录编号和名称;申请资助设立海外研发机构的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
四、进度要求: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
五、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上海科技网上公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任何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提交。
2、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3、申请起始日期为2007年8月7日,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28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2份,并同时网上提交。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年8月21日至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用长尾票夹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4、网上填报备注:
1)点击连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
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开始申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5、书面材料报送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2室,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联系人:陆剑锋、宋扬,联系电话:6326737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