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创新行动计划”2008年度国际技术转移项目征集指南
发布日期:2008-05-09

  为促进国际间知识扩散和技术转移,提升本市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能级,鼓励本市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支柱产业,通过国际间技术转移开展二次创新和开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鼓励本市科研院所和企业向海外转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推动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提升本市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08年度国际技术转移项目征集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为本市具备较强技术开发实力和研发基础的科研机构或企业。

  2、申请单位已有一定的对外合作基础,与国(境)外合作伙伴签订了技术转移合作协议或合同,通过国际技术转移向内(外)转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规范,推动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

  3、申请单位通过国际技术转移进行二次创新和开发,能有效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明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4、以上项目申请的研究期限:2011年9月30日

  二、申请方式和要求:

  1、根据课题制要求、本市申请者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栏目进行在线申请,并在线打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8版)》等。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stcsm.sh.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3、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4、申请起始日期2008年5月9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9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2份,并同时网上提交。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至2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4: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钦州路100号上海技术交易所国际技术转移部(200235),上海技术交易所联系人:鲁礼瑞,联系电话:54065206;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联系人:蒋宇铮,联系电话:2311250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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