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征集2009年度参与西部开发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09-02-01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鼓励和促进上海的科技力量参与西部开发建设,进一步服务全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征集2009年度本市参与西部开发科技合作项目。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资金投入效益,市科委将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一、合作领域:

  1、现代农业:设施农业、经济作物新产品、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畜牧产品的深加工与开发利用;

  2、疾病防治与药物开发:特定地区疾病的防治、天然资源药物的合作与开发;

  3、特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符合合作双方产业发展需求,特色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4、信息网络建设:参与地方公共信息服务网络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二、合作地区:

  广西、云南、贵州、西藏、新疆、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陕西、四川、重庆、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四川省都江堰市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限的合作领域、地区。

  2、申报项目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沪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各类科技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科研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在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期间,使用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发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下简称“四技合同”)的统一标准格式文本,与西部合作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中必须明确投入的方式、时间和总数。

  5、对于合同中已有约定,需向技术输出方支付经费或报酬的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经费额度和拨付方式,提供相应的财务收支证明复印件(电汇凭证、银行转帐凭证、支票回票或其他支付凭证等)。

  6、网上成功提交申请资料,并在规定日期内向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中心提交完整的项目书面材料。

  四、申报受理:

  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sh.gov.cn在网上填报提交所有表格,并将四技合同及财务收支证明扫描上传,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stcsm.sh.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送报材料:

  1、网上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等表格。

  2、《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等表格书面打印材料一式4份。

  3、使用上海市科委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发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统一标准格式文本的项目合同一式4份(其中1份为正本)。

  4、与合同相对应的提供相应的财务收支证明复印件(电汇凭证、银行转帐凭证、支票回票或其他支付凭证等)。

  5、书面材料用A4纸(电脑水印)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作为封面,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棱边的装订方式。

  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自2009年2月1日起至2009年2月16日。请各申请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申报,并在2009年2月16日前向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中心递交书面资料。

  七、联系方式:

  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802室

  邮编:200235

  联系人:程彦,胡伟家

  E-mail:chengyan@stcsm.gov.cn,hwj@stcsm.gov.cn

  咨询电话:24197802,34241848

  传真:64386226

  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306室

  邮编:200235

  联系人:范晟婷

  E-mail:stmomaster@stmo.net.cn

  咨询电话:61313254

  传真:61313253

  网址:www.stmo.net.cn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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