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2009年度生物医药产业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09-05-31

  为了加快本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市科委决定对本市生物医药企业的产业转化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为了切实做好本市生物医药领域的产业转化工作,特发布此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生物制品(包含基因药物和疫苗、血液制品及生化产品)、化学药物(包含原料药、制剂及重要药物中间体)、现代中药、医疗器械(包含诊疗器械、生物与医用材料及诊断试剂)、兽药和研发服务外包。

  二、申报条件

  以形成产品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投资为特征的、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或2009年底前可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并在2011年底前投入生产的新建项目或改扩建项目。在项目建设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建企业和创新产品产业化建设中的关键技术、工艺改进和装置应用研究。

  2、现有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和cGMP建设、产品质量提升、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中关键技术和装置应用研究。

  三、申报经费额度

  最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0%。

  四、申报主体

  在本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质,并有良好社会信用和技术团队的企业。

  五、申报要求

  1、产业转化项目必须符合指南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项目完成后能够显著提高生物医药产业竞争能力和规模效应,实现创新成果和技术的产业化。

  2、需提供的附件:(无特殊说明请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企业资质证明: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财务状况证明:2007、2008年度有效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后的上述材料);

  (3)项目建设行政审批证明材料,如:环评审批批复件、建设项目核准件、项目建设设计文件批复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4)项目投资概算书;

  (5)生产许可证明,如:新药证书、GMP证书、生产批文、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等;

  (6)资金来源证明,如:项目银行贷款承诺书(意向书)、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原件)等;

  (7)其它有关证明,如:奖励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单位协议书、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等。

  六、申报程序

  1、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可登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stcsm.sh.gov.cn)查看相关申报信息,下载并填写《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2009年度生物医药产业转化项目申请书》。

  2、项目受理申报起始日期为2009年6月1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2日,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30-下午4:30。受理时,须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电子文本一份,所有书面材料应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案,于左侧装订成册。

  3、市科委将于2009年6月4日(星期四)在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徐汇区钦州路100号2号楼5楼报告厅)举行两场项目申报辅导答疑会,时间分别为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生物制品:唐军(50805522-1066、15800759075),李艳(50805522-1153、13701838227);

  化学药物和研发服务外包:裘知(50805522-1157、13795296023);

  现代中药和兽药:彭卡(50805522-1155、13917224060);

  医疗器械:舒碧云(50805522-1150、15000772699);

  八、申报材料受理地址

  上海市中医药科技产业促进中心(浦东张江园区郭守敬路199号109房间)。

  附件:  《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2009年度生物医药产业转化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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