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0〕536号
各区(县)科委、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附件1),市科委将组织2011年度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支持对象为符合《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及中小企业,包括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项目支持方式
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支持方式为1)无偿资助方式:风险补助、投资保障;2)股权投资方式:阶段参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资格
凡申请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阶段参股)的创投机构须先通过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资格认定。已取得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格认定的创投机构(名单见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可以直接申报项目。而尚未取得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资格认定的创投机构,须先申请资格认定,取得申请资格,作为申请上述项目的前提条件。
(二)申报流程
国家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中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阶段参股项目申报只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发布的《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申请企业需将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1年1月20日17:00前,直接或经区(县)科委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创业中心(钦州路100号2号楼305室)。市科委将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筛选并择优推荐。
新申请资格认定的创投机构请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目录》,并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格申请表》(附件2、3),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直接或经区(县)科委推荐,于2011年1月25日17:00前,报送至市科技创业中心(钦州路100号2号楼305室)。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创业中心
联系人:乔正国 李君彪
联系电话:54065181 54065191
市科委高新处
联系电话:奚炜 石明虹
联系电话:23112490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0)671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