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科普能力建设重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3

  沪科(2011)357号

各区县科委(科协):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字[2007]32号)和《关于同意在上海市启动国家科普能力试点建设的批复》(国科发政字[2007]667号)精神,通过在部分区县开展能力建设试点探索,努力形成一批以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低碳环保、信息化等为特色的区域能力建设示范项目,从而为推动我市科普能力发展积累经验。经研究,决定启动2011年度上海市科普能力建设重点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区县重点社区(街道、镇)。

  二、资助方向

  结合节约型、生态型、智能化社区建设,推进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科技兴农、应急防灾、健康生活、信息化等方面的科技应用型成果在社区的示范、应用与推广。

  三、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上海科技”网站(stcsm.sh.gov.cn)进入“网上办事”栏目“B01科研计划可行性方案申报”事项,下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报所在区县科委(科协)初审。

  2、经区县科委(科协)初审合格后,申报单位将填写好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11版)》、项目配套经费筹集情况说明及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2011年9月26日之前报上海科普促进中心(委托受理单位)。

  3、市科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调研和初选,按照市科委项目申报的相关程序,通过网上填写正式“科普项目可行性方案”,并经专家评审后,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和经费资助金额。

  四、特别说明

  1、本次申请项目不同于前期资助的示范社区科普项目,本次拟申请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基础,具有显著的示范作用,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量化具体的考核指标 。

  2、市科委本年度立项资助项目总数为3-5项,单个项目的资助强度为50-100万元。

  3、各区县统一以承担项目任务的具体社区(街道、镇)进行申报,项目资助按照市、区、承担单位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匹配。

  4、项目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联 系 人:黄兰英 64314123   徐杨23112556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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