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0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组织工作的函》[国科财函(2013)2号](附件1),现将上海市组织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按照科技部发布的项目组织工作的函要求填报相关申报材料。

  2.我委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照科技部规定的推荐数量择优限项推荐。

  3.上海市推荐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

  4.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4月1日下午4:30前将2013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luluzh@stcsm.gov.cn ,并于2013年4月10日下午4:30前将仪器专项项目建议书(附件2)一式8份送至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露璐 23112518  朱金鑫 54065089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3年度项目组织工作的函

  2.仪器专项项目建议书

  3.2013年度仪器专项推荐项目初步清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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