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3〕301号)的要求,市科委积极鼓励和推荐有条件的单位申请成为第五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有意申报并符合科技部通知中所列各项条件(见附件)的有关单位,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上海技术交易所(钦州路100号2号楼1楼),并以电子邮件发送(E-mail: xrzhang@stte.sh.cn )。市科委将组织专家评估,择优推荐。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雪容(54065208、13774277436)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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