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7

沪科指南〔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2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学会赋能科普行动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研究内容:打造学会科普品牌,策划学会科普活动方案,发动学会成员广泛参与实施。

  

  考核指标:1. 品牌特色鲜明,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兼具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贴近百姓现实需求。

  

  2.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展示、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深入基层举办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低于1000人。其中,每季度举办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活动。

  

  3. 形成科普成果包括以下任意一项:1分钟以上主题科普短视频2个、3课时以上课程课件1套、主题科普图书出版物1部。

  

  申报主体要求:1. 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备案的学会、协会、研究会。

  

  2. 申报主体应当得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且没有在研的“学会科普活动”项目。

  

  申报材料: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专题二、科普作品创制与推广

  

  方向1. 图画类科普图书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研究内容:图画类科普图书创制出版与推广,结合漫画、手绘等图像表述手段,以图像与文字结合的方式,解读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考核指标:1. 画面精美,文字精炼,内容兼具科学性、通俗性、趣味性。

  

  2. 公开出版物不少于300面,图版数量不少于500幅,起始印数不少于5000册。项目成果应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推广。线下推广不少于6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展示、科普进校园进社区等。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20万人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图书科普内容新媒体传播等。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有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许可证的出版企业,具有图画类科普图书编校能力(须提供图画类科普图书获奖证明和公开出版业绩证明)。

  

  申报材料:1. 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作品文本。

  

  2.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方向2. 科技类现实题材网络文学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30万元。

  

  研究内容:科技类现实题材网络文学作品创作发表与出版推广。内容聚焦上海重大科技成果、科学前沿最新进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

  

  考核指标:1. 以生动的创新故事,丰满的人物形象,展现创新历程的深厚内涵与精神印记。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科学事实,科学原理表述准确,兼顾文学价值与社会价值,具有较高文学水准。

  

  2. 作品应在国内网络文学平台(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发表,初次发表时间不得早于项目执行日,须包括科学性审查环节。作品总字数不低于20万字。作品应公开出版,出版单位应为在上海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申报材料:1. 完整的创作提纲和部分作品文本。

  

  2.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项目申报推荐函。

  

  申报主体要求:具备国内网络文学平台(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的法人单位可申报。作者须具有现实题材作品创作经历,并与申报单位签订定向创作协议(须提供协议、国内网络文学平台订阅成绩、现实题材创作获奖等证明)。

  

  方向3. 科普舞台剧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研究内容:创制一台科普舞台剧并组织宣传推广。

  

  考核指标:1. 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要求科学原理客观准确,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故事内蕴丰厚生动。舞台制作优美精良,多幕剧,时长不少于30分钟。

  

  2.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舞台剧应组织线下演出不低于6场,其中在市科委指定地点演出不低于3场,应配合参加上海科技节等科普活动。相关视频通过电视台播出或通过新媒体传播,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申报材料: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申报主体要求:具有舞台剧制作和公开演出经验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或与上述单位合作创制的其他单位均可申报。

  

  方向4. 科普微电影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研究内容:创制一部科普微电影并组织推广。

  

  考核指标:1. 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要求科学原理客观准确,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故事内蕴丰厚生动,画面制作优美精良。

  

  2. 制作格式须满足高清放映,电影时长15分钟以上。作品应在电视台或在国内主流新媒体平台上推广,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0万次。作品应当取得广电部门上线备案号。作品须参加上海市及国家相关比赛。

  

  申报材料:完整的创作剧本或节目脚本。

  

  申报主体要求:具有影视剧(微电影、广告或纪录片等)制作和公开播出经历的单位、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与上述单位合作创制的其他单位均可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

  

  方向5. 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科普宣传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研究内容:2020年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中上海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和2020年以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科技成果的科普内容创制与宣传。

  

  考核指标:1. 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

  

  2. 项目执行期内,在报刊或新媒体上,每月发表相关科普作品不少于1篇(部)。作品形式包括科普文章或科普微视频。其中文章不少于1000字(以漫画形式进行科普化创作的可以不受字数限制),微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作品线上推广(网络累计点击量)不少于200万人次。

  

  3. 项目执行期内,科普作品应公开出版,出版单位应为在上海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4. 培养形成一支科普创作的团队。

  

  申报主体要求:1. 本市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

  

  2. 至2021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100万以上的法人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申报单位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且没有在研的“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

  

  专题三、健康科普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研究内容:健康领域科普方案策划与宣传推广。

  

  支持领域:甲状腺肿瘤;缺血性心脏病;竞技运动科学性指导。

  

  考核指标:1. 围绕本领域健康知识,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推文应图文并茂,每周不少于2条,每条的阅读量不低于1万。健康科普视频应兼具科学性、通俗性、趣味性,包括时长15分钟微电影1部、3分钟微视频20部,微视频每月发布量不低于1部,健康科普视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0万人次。

  

  2. 围绕本领域健康知识,策划实施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6场,其中社区宣讲不少于3场,单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宣讲活动。

  

  3. 项目执行期内,应公开出版一套(本)相关主题科普书籍,出版单位应为在上海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申报主体要求:三级甲等医院。

  

  限项规则:同一单位在同一健康领域限申报一项。

  

  专题四、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研究内容: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策划建设与教学运营。

  

  考核指标:1. 项目执行期内,结合高校、科研院所特色学科,设计制定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包括不少于10个科学创新小课题(含科学实验课程),每个课题不少于10个单元(每单元4个课时)。

  

  2. 建立“工作站+实践点”的运行体系,每个工作站应当设立不少于4个实践点(实践点由市科委、市教委统筹安排),实行站长负责制。

  

  3. 项目执行期内,每个实践点培养学生不少于30位,工作站合计培养学生不少于120位。

  

  申报主体要求:1. 本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可以申报。

  

  2. 高等学校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系、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评估结果应在B+(含)以上。科研院所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应建有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 已承担“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所属学科(系、院)不得申报。

  

  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专题五、中小学系列科普教育课程课件开发

  

  执行期限: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研究内容:开发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一套,并开展线下实践教学和线上推广。课程面向中小学生提供非学科类优质科普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

  

  考核指标:1. 课程特色鲜明、通俗易懂,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2. 系列课程不低于4个课时,每课时不低于30分钟。课程应当充分运用PPT和动画短视频等多媒体的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项目成果应包括教案、教学PPT、短视频、课程实录。课程实录或短视频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3. 项目应明确1个线下教学实践点,包括本市中小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少科站、少年宫等。线下实践教学不低于5场次,参与总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 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 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 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 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2年4月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学会赋能科普行动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科普作品创制与推广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健康科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站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中小学系列科普教育课程课件开发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