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9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198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市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按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8:00至8月26日16:00。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联系人: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袁宗谦,电话:021-24197805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杨文展,电话:021-23112908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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