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18

沪科建复〔2023〕15号

  

杨彩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国家实验室为龙头,强化长三角科研攻关共同体建设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市科创办、浦东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提案建议,深入调研相关国家实验室,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海持续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加快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构建以在沪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为基石的实验室体系。同时,以在沪的国家实验室为牵引,通过合作模式的创新探索,积极开展长三角的科研协同合作,助力长三角科研攻关共同体的构建。

  

  一、相关工作情况

  

  1.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牵引,围绕全链条构建长三角协同创新体系。在沪国家实验室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领域,强化创新策源,支撑产业高端引领功能。在任务部署和实施中,坚持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疏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双向链接的快车道。在任务攻关中,实验室组织产学研多方优势力量协同攻关,贯通创新体系。围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及其在重难点领域的应用与长三角区域内高校院所、医疗机构、行业龙头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如张江实验室与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合肥长鑫等长三角的优势科研机构与龙头企业开展全链条的产学研合作;临港实验室与良渚实验室、中国科学院大学杭州高等研究院、药物创新研究院、西浦慧湖药学院、苏州大学药学院等进行科研攻关合作;浦江实验室与之江实验室、浙江大学、东南大学、阿里巴巴达摩院(杭州)、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大讯飞公司开展任务协同,同时,上海也积极建设成为合肥实验室(量子)、苏州实验室(材料)的上海基地,形成“核心+基地+网络”的创新联合体。

  

  2.加快构建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和区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促进长三角开放共享。目前,上海已建、在建或纳入国家规划的在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已达20个,包括上海光源、硬X射线、蛋白质中心、磁惯性约束聚变能源装置、自主智能无人系统等正式或储备设施项目,已初步形成了光子、生命、能源等大设施集群。同时,根据《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有关要求,支持鼓励通过科技创新券等多种方式促进引导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长三角区域开展共享服务。

  

  3.充分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的核心支撑优势,与国家实验室形成协同合力,助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发展。根据中央对建设中国特色实验室体系的决策部署要求,本市也深入推进在沪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优化重组,制定《关于支持在沪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编制完成体系化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上海方案,通过优化人才计划、学科建设、国资国企、科研资金、市重点实验室培育等资源配置,全方位服务保障在沪国重重组工作,探索建设上海实验室体系,辐射长三角。在已经科技部获批通过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中,上海联影、微创、上微、海军军医大学、张江生物有限公司等在沪的高校、院所、企业,与浙江大学、江苏扬子江集团、温州医科大学等长三角的机构纷纷开展联合共建,促进产学研合作和协同创新,高质量支撑、奠定了长三角科研攻关共同体建设的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创办、浦东新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国家实验室的长三角牵引作用,有效整合创新资源,积极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全国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创新体系,做实做强长三角科研攻关共同体,辐射带动长三角各地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通过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牵引,探索构建上海、乃至长三角的实验室体系。持续做好在沪国家实验室配套服务保障和硬件支持,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和布局,加快推动国家实验室研发基地建设,全力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实施国家交给上海的重大科技攻关任务,进一步完善产学研合作政策,提升科技创新策源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是进一步探索和实践产学研联合高效攻关组织模式。按需求联合长三角区域内优势互补的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业,在共建实体、成果转让等产学研合作模式上作进一步探索和实践。推动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与区域内重点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联合创新中心等加强对接,强化资源共享、协同攻关。

  

  三是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探索构建全链条创新体系。针对产业链上的“卡脖子”痛点和难点,通过“揭榜挂帅”、“赛马机制”等方式来激发市场活力,鼓励领军企业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环节“揭榜”,通过重大技术攻关任务部署串联产学研各主体,各施所长,竞争协作,形成协同攻关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联合体。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