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19

沪科提复〔2023〕44号

  

严洁红、刘波英、汪洪波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指出上海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存在不足,向行业价值链高端移动面临诸多困难。提出了出台免税和补贴政策、优先采购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市场化的技术转化转移机构、建立科研人员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双聘流动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创新考核体系、发挥国有资本在企业创新中的杠杆作用、构建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生态系统等七个方面的建议,对于我市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的建设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于建议“出台免税和补贴政策”,提出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免税政策,对研发解决“卡脖子”技术的企业提供财政补贴。对此,我市聚焦科技创新发展,加力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和税前扣除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扣除,持续激活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2023年,国家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措施,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我市也将在巩固和拓展近年减税降费成果的基础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新出台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关于建议“建立市场化的技术转化转移机构”,提出在高校和科研机构,率先建立市场导向的盈利组织,推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对此,我市全力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扩大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着力破除阻碍技术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技术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高校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政策支持本市20余所高校院所建立健全成果披露、人才激励等成果转化制度;组建高校院所TTO社群,全市抱团,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2022年6月,《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发布,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转化金额位列全国前十。全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技术转让、技术许可、作价投资合同项目数量、合同金额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

  

  关于建议“建立科研人员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双聘流动机制”。对此,早在2015年《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中有所体现,即“允许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在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前提下,到科技创新型企业兼职兼薪。允许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员到高校兼职。”同时。2021年《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中指出“支持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兼薪、离岗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科技创新人才‘双向设岗’,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开展成果转化。所涉及的科研人员兼职工作目标、考核绩效的原则,我市在相关科技、人事规定中也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您建议的“科研人员双聘流动机制”是推进产学研紧密合作、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一项探索,某种程度上能解决一部分中小微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我们可以看到相关工作布局已经在我市科创中心相应的规划以及科技、人事等相关政策中有所规定,但目前各项工作仍在探索试点过程中。后续,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评估,继续做好政策的推进和落实,比如遴选部分科研能力强、科技成果显著、人事管理规范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试点,自主开展岗位设置,进一步下放自主权,激发事业单位创新活力。

  

  关于建议“构建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生态系统”,优化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环境。对此,我市根据企业成长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资助方式支持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逐步构建起“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的科技企业培育链。修订《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引导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初期亟需的各类创新创业服务。不断优化科技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打造“创•上海”品牌,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双创活动,始终聚焦中小微科技企业,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等政策作用,降低中小微科技企业研发成本,不断优化支持重点和鼓励方式,累计超过5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参赛,1.4万余家获得财政资金引导支持,撬动了企业超过千亿元的研发投入。

  

  科技企业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是最具活力的创新主体,是吸纳人才就业的重要渠道,是本市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上海科技创新工作将始终聚焦科技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坚持以提升企业获得感为目标,集聚创新资源,优化政务服务,着力完善包容普惠的创新生态环境,持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

  

  感谢你们对本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