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3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19

沪科提复〔2023〕49号

  

屈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上海技术要素市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上海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加强顶层制度保障,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破除阻碍技术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技术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您的建议对本市推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

  

  关于“加强部门协作,统筹推进配套政策完善”的建议,为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7年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覆盖全市相关委办局17家,加强部门协同,合力研究、协调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瓶颈问题。在搭建科研机构与企业交流平台方面,2015年,科技部与上海市共建国家级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东部中心作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致力于打通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的第四方平台,提供技术交易、科技金融、产业孵化全链条服务。近年来,市科委持续推动东部中心打造企业需求导向的供需对接体系,一平台(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一展(全球技术转移大会)、一赛(创新挑战赛)组合发力,加速疏通产业链创新链双向链接快车道。二是增加“中间阶段”项目支持力度,试点开展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支持上海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形成科技成果早期发现、技术和商业可行性验证的机制;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开放式创新平台,释放创新需求,促进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协同。三是落实技术人才评价标准,基于中央深改委《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上海在充分吸纳科研单位、科研工作者等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上海市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报送至科技部审批,待批复同意后将适时全面启动本市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根据《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及《上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评审涉及技术专家需从专家库中选用,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相关人员若符合相关条件可自行申请入库。

  

  关于“强化问题导向,凸显技术要素的市场性”的建议,一是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公示及验收机制,根据《上海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6号)要求,项目申报指南、拟立项公示、立项通知通过市科委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发布,对合同约定需要验收的项目,采用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方法,评价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组织项目验收工作。二是推动InnoMatch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建设,完善产业链图谱、科技企业评级,研发专利评级模型等功能模块,形成“主动发布、全程跟踪”的业务模式,自2022年8月发布以来,征集国际国内1385家创新企业2617项需求,促成需求解决581项,意向或正式交易18.3亿元,对接率从不足20%提升至46%。

  

  关于“推动持续稳定的技术交易支持”的建议,一是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近年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政策设计,《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同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是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券政策工具,2022年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进一步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券购买创新战略规划等第三方科技服务。三是加强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养,2022年,同济大学首批15名技术转移方向MBA/MPA学生毕业,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探索以实训为特色的学历教育培训体系,形成3项真实案例落地,建立了覆盖全国知名高校MBA学生组织、千余人参与的学员社群。上海交通大学累计招收171名技术转移专业硕士研究生。截至目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设立10个实训基地,培训初中高级技术经理人742人,律师、投资人等一批高素质人才加入高级技术经理人队伍中。

  

  下阶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汲取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完善上海技术要素市场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开展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负面清单指引,建立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健全科研人员创业企业通道,建立产权界定清晰、收益分配明确的合规发展机制。二是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政策。重点研究制定本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差异化绩效评价体系,对应用类科研项目,从重立项向重结果转变,将绩效评价结果和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等情况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推动上海技术交易所建立健全适应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科技成果确价体系。三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加大概念验证中心投入力度,建立科学成果早期发现、技术和商业可行性验证、技术转移和投融资机制,推广“概念验证+创业+投资”模式。四是强化企业需求导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构建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中心,建立横向科研基金,组建创新联合体,深度开展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协同。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用好中国创新挑战赛、全球技术供需对接平台,释放各类企业创新需求,引导国际国内科研机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揭榜比拼”,解决企业难题。五是支持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建立以绩效和质量导向的技术经理人分类评价体系,健全引育体系、加强政策支持、畅通事业发展。发挥浦东引领区作用,推进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健全技术经理人课程体系和实训体系,持续推动技术转移方向学历教育,培养一批从科技到产业的全链条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

  

  感谢您对本市科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