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5-13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和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沪委组〔2019〕发字19号)精神,经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多方审核把关,现研究决定,推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发展处为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正式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9年5月13日-5月17日止。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23112559
传真:63584447
电子邮件:xujing@stcsm.gov.cn
通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810b室
邮编:20000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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