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复审)工作的通知(高新技术开发区外)
发布日期:2001-03-28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领导小组同意, 200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将启动。2001年度复审工作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新申请认定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复审企业的材料于4月20日前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新申请企业的材料于6月30日前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请你们做好有关企业复审、新申请材料初审工作。
地点:北京东路668号东楼406室
电话:53081424、53080900转123、124、218
传真:53081424
联系人:金顺发、徐元洪、管秦根、朱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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