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繁荣中国科技事业,鼓励科技发展和创新,奖励在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领域取得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美国杜邦公司捐资在中国设立杜邦科技创新奖。为了做好2001年度杜邦科技创新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杜邦科技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10个项目.每个项目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人民币10万元).
杜邦科技创新奖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单位和各省治区、直辖市科技行政部门推荐.
二、 杜邦科技创新奖获奖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
1.科技创新突出,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
2.成果须完成并至少经2年以上应用后方可推荐;
3.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 获奖成果中的获奖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热爱祖国,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
3.对获奖成果的科技创新作出重要贡献;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每一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数不限。
四、推荐的截止日期及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书及其有关材料请于2001年4月30日前寄送到国 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 推荐书的栏目应打印。推荐书和必备附件一式4份.
3. 提交项目英文简介一份,重点介绍项目对人类生活和健 康的贡献,不少于150个单词。
4. 涉及保密的项目,应按照《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尹邦奇 顾峰
电话: 64381871 64645558-4202
通讯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上海科技大厦12楼1201室
邮编:200233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2001年4月4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