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发明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05-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科技厅)、工会、知识产权局(处)、发明协会、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科技司(局)和有关单位:

  为响应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号召,推动西部地区群众性的发明创造活动,促使发明成果在西部地区转化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发明协会定于2001年9月21日至26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昆明世博交易中心举办第十三届全国发明展览会。展览会期间召开中国发明协会年会(另行发文)。

为切实办好本届展览会,请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和精心组织本系统、本部门所属单位参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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