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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06-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科技厅(科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术创新活动中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 管理水平,完善我国科技计划、成果管理等各项科技管理工作中的知识产权内涵,现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 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 时与我部联系。 附件: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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