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于6月1日-7月31日受理
发布日期:2002-05-27
2003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于6月1日-7月31日受理,请有关单位注意查收公文 按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我们将于200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受理2003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查看相关信息,网上申报也将于2002年6月1日开始。 二○○二年五月
(一)项目申报仍采取网上传送电子数据和报送公文相结合的办法。网上申报和公文上报时间:2002年6月1日~7月31日。 (二)为保证数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网上申报需输入识别码。主管部门只有在确定正式申报的项目后,方可向申报单位授予该识别码。任何人不得向无申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透露网上申报识别码。 二、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要按照《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附件的规定和要求,择优选择申报项目并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作为形式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申报材料中需对单位自筹资金的来源(单位自筹、企业资助等)、形式(现金或银行存款、房屋或设备使用费、研究人员工资、管理人员工资等)、构成比例及金额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必须保证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书(包括预算编制说明)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项目申报单位上年度主要财务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表、资产负债表) 2.网上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文,具体操作请进入申报程序后仔细阅读有关说明) (四)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后,一式六份分别使用9号信封封装后报送。不论项目安排与否,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网上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路径: 1.进入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gov.cn 2.进入"项目申报" 3.进入"2003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并仔细阅读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二)进入申报注册程序:点击"注册申报帐号"进入申报注册程序,根据网页要求输入申报识别码、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项目名称并自行设置申报口令;看到"帐号已成功建立"后,表明申报注册成功,可以进入申报或查询打印程序。为便于今后查询修改和保证申报资料的安全,请务必保存好注册信息。 (三)进入项目申报、查询程序:进入申报网页后,点击"项目申报、管理",进入项目申报及查询网页。根据网页提示输入项目信息,必须与申报注册时输入的信息一致,然后点击"发送",经系统验证后,可以根据需要进入"项目申报编辑"或"项目查询打印"程序,进行申报、修改、查询、打印等工作。 (四)申报单位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报材料。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公文申报材料请直接邮寄,任何单位不得来人报送或汇报情况。邮寄地址: 邮编:100038,北京市3814信箱,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收。 2.申报期间不接受电话咨询,有问题请发电子邮件咨询。 E-mail地址:tcs_cwc@ mail.most.gov.cn 3.项目申报及评估期间不接受任何单位来人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探询有关项目申报及评估情况;项目评审的进度和结果,可通过各自的申报口令,在网上查询。 4.不得向评估机构以任何方式探询项目申报及评估情况。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工作造成影响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单位予以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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