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6-04
沪科(2002)第20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动本市基础研究工作,孕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和发现与储备优秀科技人才,2002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今年的“基金”从基础研究特点出发,努力营造宽松环境,以支持原创性和自由探索研究为主要目标;同时,鼓励学科交叉,对创新思想和创新人才给予及时支持。

   为了做好“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资助领域涵盖所有自然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优先支持在生命科学、能源、信息、材料、资源环境领域的研究。

二、评审原则

   贯彻“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公正合理、择优支持”的评审原则。

三、申报条件


  1、在编中级职称以上科研人员(含中级职称)。
  2、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的研究能力。
  3、所报项目应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有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研究重点突出。
  4.经费预算,切合实际。
  (目前尚在承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的科研人员不参与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按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格式在上海市科技网stcsm.sh.gov.cn上下载,材料封面要求标明学科代码和编号);
  2、申报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二至三年,资助强度每项3—5万元;
  3、申请者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核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申请书,并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签署具体意见后集中报送市科委。

五、受理方式、时间及地点

  申请者所在单位应于6月3日—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将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申请书项目汇总清单(格式在上海市科技网stcsm.sh.gov.cn上下载)的录入软盘统一报送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地 点:南昌路47号1101室,邮编:200020
联系电话:63584452,33080464
联 系 人:过浩敏、杨晓秋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二年六月四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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