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6-13
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贯彻实施党中央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简称《纲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工作者的道德素养,全面推进道德建设,市科技党委和市科委经调查研究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制定了《上海市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
《规范》是根据《纲要》精神,结合上海科技工作特点制定的,旨在明确科技人员从事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并对科技人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的新形势下恪守科研道德提出新的要求。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更具操作性的行为准则,以培养科技工作者高尚的道德情操,形成良好的科研风尚。希望各单位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和科研道德建设,使广大科技工作者为促进上海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上海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新贡献。
特此通知
附:上海市科技工作者道德规范(下载)
中共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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