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2年度(第四届)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09-19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本市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充分调动本市科学工作者从事原始创新的积极性,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从1994年开始,设立了“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以下简称牡丹奖)。在上海油墨厂和上海克勒锡拜油墨化工有限公司大力支持下,于1994年1996年和1998年连续评选三届,在科技人员中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今年,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的资助下,开展2002年度(第四届)“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范围:牡丹奖设数理、化学、信息、生物与农业、医学与药学、材料与工程6个学科组。 3、奖励对象: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内取得优秀科技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45岁及以下)科学工作者;候选人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的肯定或好评,已成为学科的带头人或主要研究骨干;主要科学成就获得了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经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或国外科技奖励;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科学道德和奉献精神。 4、推荐单位:牡丹奖的候选人由各研究机构(包括中央在沪的各类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自荐后,报具有推荐市科技进步奖资格的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主管部门在外地的研究机构也可直接向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推荐。各推荐部门对推荐的候选人材料应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推荐意见,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推荐材料:牡丹奖候选人须填写统一格式的“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推荐书”。推荐材料一式15份(其中有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合订本3套、推荐书12份)及一张计算机软盘。推荐书须装订成册,装入档案资料袋,并在袋上标明候选人姓名及单位。 6、报送日期与地点:推荐材料请于10月15日前报送上海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地点: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4381871、64386908 附:上海市自然科学牡丹奖推荐书 (下载ZIP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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