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引导项目的要求
发布日期:2002-11-14

  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旨在引导地方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培育地方经济的增长点;引导地方高起点、高水平地发展高技术产业,形成高技术产业生长点;引导地方和企业集中对本地方具有优势和重点发展的高技术产业投入,力争形成规模,产生效益。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的课题采取属地化管理,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本地区课题的组织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并依据863计划管理办法对课题进行管理。

  现将2003年度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项原则

  1、符合国家863计划支持方向或是863计划成果;
  2、能够体现地方高技术及其产业的优势和特色,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并属于地方支持的重点;
  3、课题具有相当的工作积累和基础,并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4、承担单位以有一定研发实力和产业化能力的企业为主体;
  5、优先考虑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基地;
  6、课题的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课题的数量要求

  为了突出重点,加大课题支持力度,每个省市结合各自高技术发展重点和优势,申报1-2个课题,并标明排序。

  2、申报课题的经费要求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作为课题的组织部门要对立项的课题进行经费匹配,国家863计划和地方按照1:2的比例进行匹配;同时保证企业的经费投入,要求企业投入不少于课题总投入的50%。

  3、申报课题的格式要求

  课题申请人填写国家863计划引导项目课题申请书,申请书从863计划网站下载(网址为:www.863.org.cn);填写之前请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填写要求,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

  4、申报课题的时间要求

  2002年12月31日前,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将审核盖章后的课题申请书及申报函一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到科技部火炬中心。

  联 系 人:赵传超
  联系电话:(010)68511802
  传  真:(010)68511802
  通讯地址:北京市2143信箱(火炬中心)
  邮政编码:100045
  电子信箱:zhaocc@ct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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