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3年度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专项项目的要求
发布日期:2002-11-14

  为落实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指示精神和推进西部大开发科技工作,积极引导地方集中资源,组织力量,与国家科技计划密切配合,实施若干地方重大专项,解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003年度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西部开发”科技专项将继续安排支持一批地方重大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引导项目继续支持对地方主导产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较大带动作用、能提升地方科技能力的重大科技项目,实施经费以地方自筹和企业投入为主。各地在已经列入当地科技计划或即将列入本年度计划的重大项目中,可选择若干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2003年度攻关计划引导项目。

   2.“西部开发”科技专项将进一步凝练目标,集中力量,重点围绕西部水资源安全、西部奶业发展、优势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国家重点工程配套关键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和西部军民两用技术及产业化等方面,组织实施若干个项跨省区、跨区域的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鼓励东中西部等区域科技合作,协同攻关。同时,结合各地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科技任务,安排支持一批重点项目。

   3.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可遴选组织申报2003年度科技攻关计划引导项目2-3项、“西部开发”科技专项项目2-3项,总项目数不超过5项。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请于12月31日前正式报送我司。具体项目建议书格式可参照《攻关计划管理办法》中有关要求填报。

联 系 人:田 野 吕 静
电 话:(010)68525623,(010)68512623
传 真:(010)685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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