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科院,各区县科委、计经委,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
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同意,2003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工作将启动。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将进一步提高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继续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十五纲要"中"三、二、一"产业结构方向,重点认定支持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能力为导向、积极引进著名公司先进技术管理的企业;支持认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我创新能力并具有一定产业规模的企业。
根据沪科合(2001)第015号"关于实施《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为方便企业,简化审批程序,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确定为每二年进行一次,今年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年度。
2003年将对要求新申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继续实行多批受理申请与审批的办法。并对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仍继续实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制度。加快办事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对企业的服务。各主管部门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和有关《认定工作部分指标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企业上报资料的初审工作。
时间安排:
1、复审工作从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各主管部门于4月30日前集中企业复审材料(一式三套,另外简表12份,均盖红章)分别报送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或上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对新申请企业的认定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 束,各主管部门在9月30日前将申请企业材料经初审后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或上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工作要求:
1、今年新申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要具有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 企业要有专利、软件登记方面的申请、授权或实施许可等有关证明。对于今年复审的企业,原则上也要有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
2、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作用,各主管部门严格把好关,认真 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的初审工作,并简化程序,加快办事速度,强化对企业认定的服务工作。
3、为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工作将试行网上申报的方法。考虑到申请认定工作稳妥性,要求企业仍按申请认定须知申报有关材料,二种方法并联运行一段时间后,逐步过渡到完全网上申报。
4、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办法、申请表、简表、复审工作须知和新申请工作等表式和资料均在上海科技网上公布。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上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3月10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