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建设环境,推动上海的科技进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市场竞争力强、占有率高的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推进本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备选200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现对组织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了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3、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
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对本市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积极研究、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开发和试制工作。今年优先支持能有效控制“非典”的防治药物、医用仪器、医用材料、防护用品、消毒药品;重点支持对本市重点产业发展具有整体影响和基础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对传统产业提升具有重大意义的新产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急需的新产品;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新产品;支持西部开发的新产品;对“863”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成果转化的产业化项目,特别是原创性新产品,充分发挥产品创新在本市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市科委将通过专家评审,对重点新产品颁发《上海市新产品证书》,并择优选择部分重点项目,下达一定数额的新产品研发补助经费。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单位应填写《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并将其与项目技术材料(附件二),即鉴定证书或其它相当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试制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技术水平查新报告、用户报告及其它反映产品特点的证明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
2、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严格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填写《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三)一式二份,并将其与上报项目材料和报送项目申报表录入计算机软盘一式二份,于2003年9月20日前,报送到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地址: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基地7楼,钦州路168号,钦州路、沪闵路口)。
市科委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叶卓麟 杨建群
电话:63212810-2502、2501
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联系人:葛孝堃、李志成、祁雯华
电话:64367128
四、注意事项
1、申报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项目应注意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原则上掌握在5年之内;新产品鉴定原则上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资料应为较新材料,一般要求在2年之内。
2、申报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操作程序如下:
(1)网上申报
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必须通过新产品网站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数据。申报单位的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上海科技网站:stcsm.sh.gov.cn
的相关栏目中下载。申报单位录入、打印《申报表》,经认真校对,确认数据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格式导出录入的数据,并发至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网站电子信箱
xcpqwh@etang.com。
(2)书面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表要求按A4纸打印。由市科委提供的申报录入软件使用说明(附件四)录入打印,申报表中的产品编号和序号由市科委统一编写,申报表中申报单位、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单位符号要标准化。要注意形式审查,审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经确认无误后,导出数据存软盘中一式二份。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3、全套书面材料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要的附加材料。
请各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抓紧组织好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材料明细表
3、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汇总表
4、2003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申报录入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
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