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
《上海科技进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是市政府向市人代会汇报本市年度科技工作情况的一份书面材料。《报告》编写工作由市科委牵头,在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的参与下共同完成。2003年的《报告》编写工作将如期进行。
《报告》主要反映上海科技实力、科技活动成就、科技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贡献、科技进步支撑保障条件与相关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报告》的编写既要突出本年度特点,又要反映进展动态,内容要求真实、准确,文字力求简洁、流畅,尽可能做到形式新颖、图文并茂。
为更好地开展《报告》的编写工作,市科委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就了2003年《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编写大纲和编写进度,现将大纲和进度发给各单位。望有关方面继续通力合作,完成好报告的编写工作。
联系人:
束其全
电话:64645558-4123 传真:64381056 电邮:sqq@stn.sh.cn
孙中峰
电话:64645558-4112 传真:64381056 电邮:zfsun@stn.sh.cn
朱孟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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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11楼《上海市科技进步报告》编辑部
邮政编码:200233
特此通知。
附件:1、2003年《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编写大纲
2、2003年《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编写进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三年五月八日
附件1:2003年度《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编写大纲
综述
一、基础性研究与高技术研究
1、基础性研究
(1)生命科学
●重大项目
●重大突破
重点反映基因组学、蛋白质学、组织工程学、脑功能和脑疾病的基础学科、生命科学和其他交叉学科等领域的进展。
(2)应用物理
●重大项目
●重大突破
重点反映分子学、原子学等应用物理领域的研究成果。
(3)其他基础性研究
●重大项目
●重大突破
重点反映非线性以及天文学等领域的进展。
2、高技术研究
(1)生物医药
●重大项目
●重大突破
重点反映创新药物、抗体工程、药物制剂、小分子药物设计、生物芯片、医药生物技术在医药科技中的应用等领域的进展。
(2)光电信息
●重大项目
●重大突破
重点反映光科技、微电子、数字电视、软件与信息应用及其与其它学科交叉等领域的进展。
(3)新材料与新能源
●重大项目
●重大突破
重点反映低维材料、多相材料、多功能材料、材料的设计与制备、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等领域的进展。
二、高技术产业化与工业技术升级
1、高技术产业
●信息技术产业化及信息产业
●现代生物与医药产业
●新材料产业
2、科技成果转化
●火炬计划
●新产品与中试计划
●高新园区建设
3、科技推动工业技术升级
●高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重大骨干项目建设
●技术改造推动产品技术升级
●都市工业设计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推广
4、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
三、都市农业科技
1、农业四大工程建设
●种子工程
●生物工程
●温室工程
●绿色工程
2、农业科技攻关
●都市农业关键技术攻关
●农产品生产安全技术攻关
●培育强化优势超级品种
●转基因技术与产品
●精深加工和绿色储藏保鲜技术
3、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农业高科技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现代农业园区
●有机蔬菜基地
四、信息化建设与信息技术应用
1、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总体情况
●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2、信息技术应用
●电子政务
●企业信息化
●其它
3、信息化管理
五、城市建设技术与综合管理
1、城市建设中的高新技术
●标志性建筑
●重大市政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
●新技术应用
2、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永续利用技术
●生态环境技术
●蓝天工程与技术
●绿地工程与技术
●清水工程与技术
●新能源和高效节能
●废物资源化
3、城市综合管理现代化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社会安保电子化
●城市灾害防治智能化
●水资源和土地开发综合管理
六、医疗卫生与文体科技
1、医疗卫生科技
●研究开发面向临床
●临床医疗技术
2、科技在文化体育领域的应用
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宏观管理
●市区两级管理
●项目管理
●成果管理
●科技投融资
●行政规章修订
2、创新能力建设
●创新源泉建设
●创新人才建设
●创新主体建设
●创新基地建设
3、技术转移服务
●技术市场
●孵化基地
●科技中介服务
八、科普与群众性创造发明
1、发挥重点科普场馆功能
●科技馆
●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
●科普教育基地
2、重大科普活动
●第三届全国科技周
●上海科技论坛
●青少年科普活动
3、群众性创造发明
4、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
●职业技能培训
●燎原计划十、百、千工程
●绿色证书
●老年教育
九、科技进步主要指标及形态分析
1、科技进步主要指标
2、上海科技进步态势分析
十、2003年上海科技工作大事记
附录:2003年度颁布的主要政策文件
附件2:2003年《上海科技进步报告》编写进度
2003年
4月—5月: 编写大纲、下达文件、全面启动
5月—10月: 收集信息、整理资料
10月中旬: 召开中期检查会议
10月31日以前: 完成初稿(要求图文并茂)
11月10日前: 反馈修改意见
11月30日前: 完成修改稿
12月中旬前: 完成送审稿
12月底: 送审
2004年
1月 正式出版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