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7-28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总量的增加,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为了加强政府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总量的增加,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根据《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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