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实做好本市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日前起,我办向全市各推荐部门征集准备申报2004年度国家科技奖励的项目(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种及条件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请重点推荐年龄在65岁左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师,鼓励各单位推荐杰出的中青年候选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大奖,申报项目必须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
(1)、国家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相关论著截至推荐时间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主要论著要同时注明被他人正面引用或应用的具体情况,国际同行的评价等。
(2)、国家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当出具已经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证明;不能申请专利的项目,需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或具体说明不能申请专利的理由。对所提供的专利,必须逐项注明其类别和申请号、公告号、批准号。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要突出其创新程度、具有的竞争力、对制定技术标准的作用、在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和保护环境、保证社会持续发展中的意义。
3、国际科技合作奖。国际科技合作奖要突出推荐在与我国公民或组织进行科技合作、传授先进科技、培养科技人才、推动我国与其他国家进行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的外国人。
二、推荐材料准备及截止日期
由于申报国家科技奖励受指标限制,本市将采取由市科技奖励办初审,专家打分择优推荐的遴选办法。凡欲申报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单位,请提供一份3000字的项目介绍材料,包括项目关键技术内容及水平,发明、发现、创新点,引用及推广应用情况,所获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等。其材料由推荐部门盖章后统一寄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同时请将项目材料用E-mail发送至jlb@stcsm.gov.cn
。截止日期:9月20日。
三、其它事项
各推荐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人员的遴选和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单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4381871 64386908 64692962
联系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00235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
2003年9月5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