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4-29

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学院、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是上海科技计划体系中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引导的科技计划。它以“加强引导、鼓励创新、扶持重点、营造环境”为指导思想,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旨在促进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加速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推动企、事业单位科技进步和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能力,带动本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本市产品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今年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将进一步贯彻“创新、产业化”的方针,继续采取政策引导和择优财政补助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的新产品开发、试制及产业化工作。同时,在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中,遴选申报2005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现对组织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试制和生产符合新产品计划支持范围的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联合研制开发或生产的单位,在明确了所申报新产品的产权后,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3、通过技术转让获得新产品生产许可的单位,可单独申报或与原技术持有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重点

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对本市行业共性技术有较大带动作用,研究、制定或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技术标准,具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的开发、试制及其产业化。今年优先支持创建国际、国内品牌的新产品;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业的新产品;重点支持对本市重点产业发展具有整体影响和基础作用的高新技术产品;对提升传统产业具有重大意义的新产品;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保障人民健康急需的新产品;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服务的新产品;支持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的新产品;“863”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成果转化的产业化项目,特别是原创性新产品,充分发挥产品创新在本市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市科委将通过专家评审和市科委审定,对符合重点支持范围的新产品颁发《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证书》,将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目录推荐给市政府采购部门,并择优选择部分重点新产品,下达一定数额的新产品研发补助经费。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单位应填写《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一),并将其与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二),鉴定证书或其它相当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试制及技术总结报告、产品采标证明、产品检测(验)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或合作开发生产合同、产品水平查新报告、产品用户使用报告及其它反映产品特点和单位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特殊行业许可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质量体系认证等,按申报材料清单上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报送给所属的主管部门。

2、各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应严格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填写《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三)一式二份,并将其与申报项目材料和项目申报表软盘统一于2004年7月20日前,报送到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地址: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孵化基地706室,钦州路100号(钦州路、沪闵路口)。

市科委发展计划处联系人:叶卓麟 杨建群

电话:63212810-2502、2501

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联系人:

李志成、张申、祁雯华

电话:64830929 64367128

四、注意事项

1、对曾经列入国家和上海市各类新产品计划的同一项目,不得再次申报;本年度申报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包括本年度申报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中小企业创新资金、技术再创新专项、技术标准专项等科技计划的项目);

2、申报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的项目应注意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原则上掌握在3年之内;新产品鉴定原则上掌握在2年之内。产品检测(验)报告、产品水平查新报告、产品用户使用报告等资料应为较新材料,要求在2年之内。

3、申报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方式,操作程序如下:

(1)网上申报

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必须通过新产品网站报送《申报表》的电子数据。申报单位的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可在上海科技网站:stcsm.sh.gov.cn的相关栏目中下载。申报单位录入、打印《申报表》,经认真校对,确认数据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格式导出录入的数据,并发送至上海市新产品计划项目受理办公室,电子信箱qwh@ssc.stn.sh.cn。

(2)书面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表要求按A4纸打印。按市科委提供的申报软件使用说明(附件四)录入打印,申报表中申报单位、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计量单位要标准化。经核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确认无误后,导出数据存入软盘,一式二份。全套书面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五份。

4、全套书面材料装订顺序为:申报材料封页、项目申报材料清单、申报表、必备材料、辅助材料。

请各主管部门接本通知后,抓紧组织好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促进新产品开发和实施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财政补助的配套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1、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

2、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3、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汇总表

4、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软件下载和使用说明

5、2004年度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软件补丁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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