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4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含集成电路企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4-09-07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程序的通知》[沪科合(2004)第008号]文精神,对已通过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批准的软件企业(含集成电路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和具有知识产权的,并要求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核准后,报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领导小组批准,认定上海东云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200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特此通知
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简化通过认定的“软件企业”申请认定“市高新技术企业”有关程序的通知》[沪科合(2004)第008号]文精神,对已通过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批准的软件企业(含集成电路企业),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和具有知识产权的,并要求获得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企业,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办公室对企业申报材料核准后,报请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领导小组批准,认定上海东云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2004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2004年度第二批软件企业(含集成电路企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