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科委系统第一次经济普查近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17

沪科(2006)第102号

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经普办对上海市第一次经济普查近阶段工作的安排,市科委系统直属单位应按市经普办近阶段工作目标的要求,协助市科委系统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小组在近阶段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资料整理归档、建立直属单位名录库和更新维护制度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建立市科委系统直属单位名录库和更新维护制度

  为了做好经济普查资料的开发应用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工作小组将重点做好建立科委系统直属单位名录库和更新维护制度这一基础性工作。

  为此,各单位应协助工作小组做好本单位基本信息的更新和复核,一是按照附件1的内容及时、如实地将变动和复核信息报告工作小组;二是在近两年成立、未参加经济普查的单位请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附件2)及《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附件3)。

  2、做好市科委系统直属单位经济普查资料研究开发工作

  为了认真组织好普查资料的研究分析工作,结合最近市科委直属单位工作会议有关精神,考虑到较多科委直属单位有明显的研发及研发服务功能、科技服务功能,为便于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情况,进一步开展分析研究,要求各直属单位统一填报科技部制发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附件4)。

  工作小组将在3月下旬召开填报工作布置会,进行有关科技指标和调查表的填报培训(会议通知另发)。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好2005年度财务决算表、资产负债表和相关材料,认真参加培训,做好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单位基本信息的更新和复核表
     
      2、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4、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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