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举办亚太地区创新孵化论坛的批复
发布日期:2006-08-08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关于举办亚太地区创新孵化论坛和2006上海自主创新与孵化创业高层论坛的请示》[沪科创(2006)第01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于2006年5月17日至19日在沪举办亚太地区创新孵化论坛。该会由亚洲企业孵化器协会主办,会议规模约200人,其中境外代表不超过100人。

  如有港澳特别行政区官员或台湾省代表与会请提前另案报批,并注意不要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问题。

  请于会后两周内将会议书面总结报送我委,同时抄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特此批复。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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