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06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围绕本市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好科技新闻报道的积极性,不断加强本市科技宣传的力度,市委宣传部、市科教党委、市科委决定开展2006年度“上海科技新闻奖”的评奖工作。

  一、评奖宗旨:

  “上海科技新闻奖”是全市性的重要优秀新闻作品奖项之一,属于规范后的奖项。“上海科技新闻奖”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主办,聘请新闻界富有新闻工作经验和有一定的新闻理论修养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申报2006年度“上海科技新闻奖”的作品进行评选。通过评选,表彰奖励一批科技新闻好作品,进一步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搞好科技新闻报道的积极性,提高报道思想水平,不断加强本市科技宣传的力度,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发挥科技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评选范围和项目:

  1、评选范围:

  凡本市和中央在沪新闻媒体的新闻从业人员、通讯员、业余作者于200611日至20061231日在本市和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刊播的报道上海科技工作的各类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项目:

  2006年“上海科技新闻奖”共设15个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

  (1) 消息(连续报道可选出一篇代表作参评);

  (2) 通讯(含特写、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可选出一篇代表作参评);

  (3) 言论(含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署名评论);

  (4) 版面(指科技专版);

  (5) 新闻摄影(含新闻照片、图片新闻、新闻照片小专栏等,小专栏照片不超过四张);

  (二)广播电台:

  (6) 消息(含录音新闻,连续报道可选一篇代表作参评);

  (7) 新闻专题节目(含录音专题节目,系列报道可选一篇代表作参评);

  (8) 评论(含录音评论);

  (三)电视:

  (9) 消息(连续报道可选一篇代表作参评);

  (10)新闻性专题节目(系列专题报道可选一篇代表作参评);

  (11)评论(含新闻透视、口播和声像评论);

  (四)新闻网站:(符合国务院新闻办、信息产业部2005年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中央新闻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依法建立的互联网站)

  (12)新闻消息(包含文字消息、音视频消息);

  (13)评论;

  (14)新闻摄影(含新闻照片、图片新闻、新闻照片小专栏等。小专栏照片不超过四张);

  (15)文字通讯(含特写、调查报告,系列报道可选出一篇代表作参评)。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参评新闻作品应围绕本市“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这一主线,特别是围绕创新体系建设、创新环境建设、国家战略任务攻关、重大产业科技攻关,以及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科技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科技普及等方面,突出科技活动中特有的务实严谨的科学精神、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奉献敬业的献身精神。

  2、参评新闻作品要坚持真、新、活、深的要求。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题材新鲜、形式新颖,图像美观,制作精良。

  3、参评新闻作品提倡精辟简约,具体要求为:报纸消息在1000字以内,通讯作品在3000字以内,评论在2500字以内;广播、电视消息在5分钟以内,广播、电视专题节目在20分钟以内,广播、电视评论在10分钟以内;新闻网站作品的文字要求同报纸,音视频作品同广播和电视。鼓励有深度的专题性的新闻作品,字数不限。

  4、参评报纸版面须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编排活泼,图文并茂。标题要鲜明、精炼、生动、准确。

  5、参评新闻摄影作品要真实,新闻价值高,形象生动,人物有真情实感,画面优美。

  6、参评新闻作品,要有很好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

  7、评选作品要坚持质量,宁缺毋滥。

  8、参评新闻作品在本单位、本系统有争议的或新闻作品中所反映的事实有出入的,不要报送。

  四、评选组织:

  设立2006年度上海市科技新闻奖评委会。评委会为决定获奖作品的最高评选机构。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2006年度上海科技新闻奖实行个人(单位)申请、单位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初评、评委会评定的评选方法。本次评选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作品、网上评选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要求见附件。

  1、个人申请。以刊播作品为依据,由作者向刊播媒体或所在新闻单位提出参加评选的申请。个人申请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篇。

  2、单位推荐:各新闻单位向评委会推荐参评作品,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申请。

  3、初评:评委会办公室对参评作品进行资格认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初评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评审。

  4、终评:召开终评委会议决定获奖作品及等级。

  5、公示表彰:在网上公示获奖作品的篇名、作者、等级,并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六、奖励办法:

  2006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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