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农字〔2007〕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总体部署,为加强星火计划统筹,切实组织好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程序与往年相同,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突破2006年下达的项目数。重点项目应在申报的2007年度星火计划备选项目中产生,各地要对重点项目进行排序(具体申报要求和指标分配名额见附件)。
2.2007年国家级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三种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和要求见附件)。各地在申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不同支持方式的项目比例。
3.各省(区、市)科技厅(委、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局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须于2007年7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部星火办(申报所需材料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4.具体申报流程(包括网上申报等问题)由科技部农村中心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科技特派员制度试点、农业科技园区、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项目。
科技部农村中心:肖江、王强、李艳
电话:010-68516510、68511850、68529737
科技部农村司:魏勤芳
电话:010-58881425
(2)其他项目。
科技部农村中心:王敬华、于双民、张辉(科技扶贫项目)
电话:010-68529091、68514065、68527338
科技部农村司:王仕涛、胡京华
电话:010-58881439、58881411
(3)网上申报技术支持。
科技部信息中心
电话:010-58881245、68576284
传真:010-68584828、68571863
(4)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农村中心星火与信息处(100045)
附件:关于2007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二OO七年七月十一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