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执行中国与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8-17
沪科(2007)第2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7年7月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斯洛文尼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七届例会议定书》,中斯双方批准了新一批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将科技部《关于执行中国与斯洛文尼亚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07]203号)文转发你单位。
请立即安排执行你单位的相关项目,并按要求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提交执行报告,同时抄报我委。
联系人: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蒋宇铮
电 话:23112507
传 真:63584450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