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度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8-29

沪科(2007)第312号

张江高新区各分园、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沪科(2001)第034号]文和《关于组织2007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复审)工作的通知》[沪认(2007)第001号]文的要求,现对企业网上提交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核准上海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等513家企业为2007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请各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优惠待遇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7年度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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