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执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议定书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3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07年8月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召开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中俄双方批准了新一批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将科技部《关于执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议定书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07]235号)文转发你单位。
根据2007年8月在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召开的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中俄双方批准了新一批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现将科技部《关于执行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科技合作分委会第十一届例会议定书项目的通知》(国科外字[2007]235号)文转发你单位。
请立即安排执行你单位的相关项目,并按要求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提交执行报告,同时抄报我委。
联系人:上海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蒋宇铮
电 话:23112507
传 真:63584450
特此通知。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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